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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小学快递收件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0807-2020-001  发布日期:2020-10-10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光明小学快递收件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快递的收件行为,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高度重视师生快递收件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各类危险物品通过快递方式3进入校园。

二、学校教师、保安员、门卫接收快递不得影响正常履行职责。

三、快递物品应当在指定区域、相对隔离存放,并在有高清视频监控区域内拆包。

四、快递物品未拆开包装的,不得带入教学区和办公区,不得带入学生集中活动场所。

五、教师网购物品后,必须到门卫登记。事先不登记的、来历不明的快递物品,保安员及其他人员不得代为接收。

六、其他外来人员给师生送物品的,要登记来人身份或请接收物品的师生当场接收。

七、发现涉爆涉危、易致毒物品及其他可能造成师生伤害的物品通过快递投送的,学校要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和教育主管部门。

八、所有邮件快递签收必须实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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