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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小学教育科研管理制度

索引号:-0803-2020-001  发布日期:2020-09-29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光明小学教育科研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教育科研是运用科学方法,有目的、有计划地探索教育规律的认识活动。教育科研对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的提高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推动学校办学向高层次、高水平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中心。教育科研又是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有效载体,为教师带来了新的生命力,教师的未来与未来的教师,也都离不开教育科研。学校坚持教研与科研结合,全面履行“研究、指导、管理、服务”的工作职责,提炼科研成果,提升科研品质,引领教师成长,使教科研工作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组织领导:

学校教科室在校长领导下,负责学校教育科研的组织、指导、督促工作。各部门主管为本部门科研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科研工作的落实、检查。

三、学习研究制度:

1.学校学习中心组每学期安排不少于两次教育理论学习专题会,研究指导学校的教育科研工作。

2.各教研组(含备课组)、年级部应根据学科和教材特点有针对性选择理论学习。用先进理念指导教育教学工作。做好活动记录。

3.参与科研课题的教师应定期学习相关专著。

4.根据课题设置和教学工作需求每学年请专家指导不少于两次。

四、课题管理制度:

1.课题申报

有条件进行教育科学研究的组室或个人,均可按本制度规定,承担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高级教师、骨干教师是课题研究的带头人。

课题的确定可根据区教育局教研室课题指南挑选确定,也可从学校及组室、个人实际出发,选择相应课题来研究。

课题确定后,应按课题申报程序填写“课题申报表”报学校科研室,然后逐级上报。

2.课题研究过程管理

课题申报后,由学校科研室配合相关带头人逐级上报。课题立项后,校级课题由校科研室负责管理,区级及以上课题由上级科研室管理。

课题研究的管理主要是对课题研究进行指导、督促,相关资料管理以及有关研究工作的协调。

各课题组按课题研究计划分步进行。做好检查研究进度,并填写课题研究进度表。

大课题组每两个月召开一次课题组会议,汇总课题进展情况,布置下阶段研究策略。

学校教科研室每学年(一般在学年的第二学期)召开一次教科研研讨会,解决学校科研中出现的问题,总结取得的经验。

3.课题的结题

课题按进度完成后,应及时写出结题报告,整理在研究过程中所积累的资料,并交学校教研室审核。校科研室收到报告后,认真审阅,并提出改进意见,在课题组修改后应及时将区级及以上结题报告报送区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进行评审。

对课题审核后评出相应的奖项,给予奖励。

五、对论文、案例、调查报告、征文的管理制度

本校教职工在工作中应积极撰写各种类型的科研论文、案例、调查报告,也应积极响应有关部门发出的征文启示,撰写征文。

论文、案例、调查报告撰写完成后可交校教研室,在听取科研室修改意见后,可将修改后的论文或案例等由科研室代为转交有关部门和刊物,也可自行投稿。

征文应交组织征文的相关部门审核后上交,并在科研室登记备案。

论文、案例、调查报告及征文都应由本人撰写,不得抄袭。如发现不实,且产生不良影响的,按学校规定给予处罚。

六、考评与奖励

1.教科室每学年进行一次科研成果评比,评出校内的优秀科研成果奖,给予奖励。

2.每学年对教育科研活动进行阶段性检查,检查结果存入档案。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教师进行表彰,并作为评优评聘晋升的参考。对不按时参加课题工作会议、完成实验任务的实验教师,视其情况给予批评,直至取消其资格。

3.实验教师在参加课题实验的过程中所取得的科研成果,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按照学校有关奖励条例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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