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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淮海中路小学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组织管理制度

索引号:-0804-2020-001  发布日期:2020-07-13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体育场馆向社区开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司其职。

组长:张敏  (全面负责)

副组长:周琪敏 (统筹协调)

组员:殷 琳(协助校长工作)

朱 铁 、陆 霖、陈 蓉、 贺 坪

 

二、工作目标:

做到开放制度化、管理规模化,建立学校、社区和志愿者三方参与、互动发展的机制。积极探索教育资源开放和共享的有效途径。确保学校向社会开放体育场地、设施、时间三落实;开放期间安全、卫生、服务三到位。努力形成社区居民和未成年人崇尚锻炼、强身健体、终身发展的氛围,营造“体育生活化、生活体育化”的健康生活新城区。

 

三、主要职责:

组长张敏:定组织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志愿者管理制度、登记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副组长周琪敏:定期检查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区开放、日常记录、教育宣传等工作。

殷琳:协助校长开展各类工作检查。

朱 铁:加强体育活动知识与安全健康的电子屏宣传、日常体育设备的检查、负责志愿者管理工作

陆 霖:校内志愿者动员、含校内学生教育工作

陈 蓉:校内体育场地开放后续厕所清洁等卫生检查反馈、加强体育活动安全健康的宣传布置。

协助保险公司做好体锻人员伤害事故的处理和理赔工作

贺 坪:负责社区联络、保安人员管、指导相关工作的登记工作。进行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

 

 

黄浦区淮海中路小学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安全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及区教育局《学校体育场馆向社区开放实施意见》,保证居民在开放活动中的安全,特制定体育场馆开放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安全教育。学校联合社区居委运用社区宣传栏和学校宣传栏对社区居民加强体育活动知识与安全健康的宣传教育。

学校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时,将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内容列入其中。商讨相关的工作、指导相关人员开展工作。

2、学校提供操场,内有篮球架单侧一副。通过浅显的篮球运动图片介绍,使居民此项运动动作的技术要领,懂得自我锻炼和自我保护的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和应该注意的事项。

3、保安人员对持证进出的人员询问身体情况(居民需要自行体格检查),对明显不适宜的进行提醒和规劝。对于有病与体弱的居民,直接进行劝阻。

4、体育场地和篮球架设施学校会经常检查,任何人不得损坏。学校开放的场地处会矗立温馨提示的告知牌。

学校会设置警戒标志,对于越过警戒标志、进入不属于开放的场地的人员,学校保安人员有权劝阻和规劝其立即离开。

5、学校对篮球架设施处布置使用操作说明、注意事项,体育锻炼者须仔细阅读。

6、对保安人进行员事先安全教育培训,居民在活动中保安人员要适时观察,及时对活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规劝。

7、居民自愿在学校操场活动应该穿着安全的服饰,一般要求穿运动服、无跟运动鞋、无跟软底鞋。衣服要宽松,不应穿带有口袋的制服,身上不要佩带金属徽章、别针、小刀和其他尖利或硬质物体等。

8、学校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操场和篮球架。定期对篮球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和维修,同时认真做好体育设施使用安全的详细记录。一旦发现安全隐患未完全排除或者不适合开放活动的,提前贴出告示。

9、学校不提供来校锻炼的居民的交通车辆停放。

10、凡体育锻炼者进入学校实行凭证出入制,体育锻炼证只限本人使用,进入场馆内不得吸烟,自觉遵守上海市“七不”规范。保持体育活动场地的卫生整洁。

11、加强对体育器材开放过程中的管理,对故意损坏学校篮球架设施和其他设备的,照价赔偿,对使用不当过失损坏器材者应酌情赔偿。

12、坚决打击、制止非法集会和邪教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黄浦区淮海中路小学体育场馆向社区开放突发事件

应急处理预案

 

为确保学校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中的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社区居民与学校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晨锻居民与在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的火灾、地震、洪灾、公共卫生、环境污染以及人为的破坏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组织与指挥

(一)学校成立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在社区人员体锻期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所在居委领导、学校领导等人组成。

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张 敏

副组长:王金(淮海街道)、周琪敏  I

组员:殷 琳、朱 铁 、陆 霖、陈 蓉、 贺 坪

 

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保安、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保安、领导小组成员、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体锻人员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四)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

(五)学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二、监测与报告

(一)开展突发事件巡视监测。学校负责人、行政人员、体育场地开放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校教师在内都有巡视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学校后勤负责人、保安人员更有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职责,一旦发现事件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苗头,应向学校领导汇报。

(二)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汇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三)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善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四)突发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三、应急调查与救治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社区管理部门、保卫部门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居民管理,并做好居民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居民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居民家庭、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属进行救治。

四、应急预防监控措施

(一)火灾

在学校体锻的居民发现校园火灾均应及时报警,迅速向学校领导汇报。发生在活动场所的火灾,活动必须立即停止,并对人员进行安全转移或疏散。如果有伤员,及时抢救。涉火人员必须提交火灾原因的书面报告。

1、火势比较大,靠学校自己的力量难以扑灭,应立即拨“119”报警。

2、重点部位或其邻近发生火灾,靠学校自己力量无把握短时扑灭,可能危及重点部位,应立即直接拨“119”报警。同时采取自救措施,转移物品,打开消防通道,疏散人员,隔离电源。

3、一般火灾情况(火势较小、火势发展慢、损失小、靠学校自己力量可以扑灭)应立即组织自行扑火,事后将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情况、扑火经过、采取的灭火方式和起火原因与后果等以书面形式报总务处。

(二)恶性伤亡事故

当学校内发生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时,应立即保护现场,并报告学校应急预案处理领导。

1、加强校园保卫和巡逻,阻止无出入证外来人员进入校内。

2、发生爆炸、投毒等恶性事故,及时报警。学校应保护生者,进行人员安全疏散,对伤员进行救治。

3、发生绑架等突发事件,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提供相关破案线索。

4、发生打架斗殴致人伤残等突发事件,报警,及时送伤者入医,保护现场,调查原因。

对恶性伤害事故的原因要进行及时调查,实事求是,配合各部门提供相应证据证件。事故的处理根据调查结果以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处理。

(三)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

发生自然灾害或学校周边环境收到污染,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停止开放活动场所。对影响居民安全体育活动,都应及时做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做出安全部署,平时对校内居民进行预防自然灾害、环保教育和环境污染自护自救教育。

 

 

黄浦区淮海中路小学体育场馆向社区开放中

一般伤害应急处理预案

 

为应对学校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中的锻炼居民偶发性事件的发生,本着居民自我保护、自我约束前提下可能产生的一般伤害产生的应急处理,特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学校成立领导小组

1、学校成立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在社区人员体锻期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所在居委领导、学校领导等人组成。

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张 敏

副组长:王金(淮海街道)、周琪敏

组 员:殷 琳、朱 铁 、陆 霖、陈 蓉、 贺 坪

 

二、一般伤害应急处理流程:

学校一般伤害应急处理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是否启动一般伤害应急处理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一)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

1、保安在接到居民求助信息并确认后,可以进行主动询问,有问题第一时间联系校园开放的校内后勤负责老师(总务主任)。再有学校校内联络员通知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根据情况逐级向居委——街道——教育局体卫艺科领导汇报。

2、保安在求助信息确认后,可以帮助拨打救助电话120,等待救护中心的救护。

3、第一时间取证拍照、或录像(不得用于上传网络,以备后续取证只用)。

4、等待救援期间,本着人道主义精神,保持与居民的语言沟通,同时召唤其他人员的帮助。社会救助到达实施救助以后要及时用口头或者书面、或者录音的形式记录发生的情况细节。

5、根据需要对体锻人员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6、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安排保安、现场人员开展相关的抢险救援、实施求救工作。

(二)事件发生的后续时间:

7、根据《黄浦区教育系统视频监控资源使用单位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经过视频监控查看、调取、拷贝审核后,察验视频监控。并做对应的保留截取。

8、对本校的突发事件、一般伤害应急处理的程序进行督察。

9、协同街道相关部门做好相关的后续工作。并在相关事宜处理完毕后向教育局汇报并且整理相关资料归档。

(三)特别提示:

1、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

2、学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黄浦区淮海中路小学体育场馆开放温馨提示

 

凭证入内的居民应该做到“一个原则”、“两个自我”、“三个应该”。

 

“一个原则”:以健康为原则

 

 

“两个自我”:自我保护、自我约束。

1、自我保护

在相应的锻炼区域进行锻炼、不进入不属于开放的警戒标志区域。听从劝阻,身体自感不适应及早自觉地离开或者寻求帮助。

2、自我约束

不从事自己并不熟练的运动项目、不轻易地挑战自我的极限。做到量力而行。在到达场地区域运动之前,观看学校贴出的相关《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安全管理制度》、《淮海中路小学体育育场馆向社区开放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淮海中路小学体育场馆向社区开放中一般伤害应急处理预案》等,做到自我管理、管理要求自知、管理约束自有。

 

 

“三个应该”:应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该主动维护学校的设施设备的安全、应该怀有感恩之心。

1、应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自己锻炼的过程中、传播社会公益的新风尚、树立 “社区是大家”的意识。

2、应该主动维护学校的设施设备的安全:不轻易地损坏;若发现有顺坏现象应该及时制止或告知保安人员。

3、应该怀有感恩之心: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的工作、在指定的区域锻炼按并照规定执行。对于学校不得已的设备整修维护、重要接待任务、暑期维护大修等短期或者临时关闭开放场地的给与最大的理解和支持。

 

 

感谢有你一路同行!爱小家更爱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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