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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海中路小学危险物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修改版)

索引号:-0807-2020-001  发布日期:2020-07-13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提高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学校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特制定危险物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组织管理

(一)成立校危险物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组员:班主任、各任课老师及后勤人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确职责,强化工作责任心,完善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向全体师生进行危化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要求配齐、配足设备和器材,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二、加强校园危险物品存放知识的宣传教育

1、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和方法普及校危险物品存放的有关知识,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

2、组织全校师生加强突发危险物品安全事故的自救行为演练,校保健教师要定期对教职员工进行急救培训,要认真学习报告制度,发生危险物品安全事故时,要立即上报上级部门,并做好事故发生后的救援保障工作。

三、 危险物品安全预警长效化

1、五楼实验用化学危险品应储放在专用的房间或柜内,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应有化学危险品领用登记本,取存化学危险品应登记入册,注明数量和时间。

2、化学危险品应经有关人员鉴定确认后方可使用。

3、失效变质化学危险品应经有关人员鉴定后,方可报废,并采取适当方法予以消毁。

四、快速有效的应急反应

校突发危险物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具体操作如下:

1)相关人员负责在第一时间拨打120请求救助,同时将事故情况口头报告上级部门。

2)在第一时间通知学生家长赶赴医院协助救治。

3)卫生室第一时间开展自救,争取时间,为进一步治疗创造条件。

A、浓酸溅到眼睛内或皮肤上时,应迅速用大量清水冲洗,再以0.5%的碳酸氢钠溶液清洗。当强碱溅到眼睛内或皮肤上时,应迅速用大量的清水冲洗,再用2%的稀硼酸溶液,清洗眼睛或用1%的醋酸清洗皮肤,并联系校医务人员到达现场协助处理。

B、当有人受氯气等毒气轻微中毒后仍能行动者,应立即离开工作现场,口服复方樟脑酊解毒,并在胸部用冷湿敷法救护,中毒较重者应吸氧;严重者如已昏迷,应立即做人工呼吸,并拔打120急救。

4)后勤人员现场维持秩序,控制可疑人员,调查情况,分析是否有人为引起危险品泄漏的可能。

5)设置警戒线,实施事故现场保护,安排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劝退围观人员,避免拥挤和混乱。

 6)危险物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封存现场及可疑化学品,追查化学品的来源,送上级疫检部门检验。

学校要立即组织教职工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陪护人员负责陪护。及时与危险物品安全事故中受伤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并做好思想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五、责任追究

对因校责任事故造成重大伤害的,分清责任,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对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

                                  黄浦区淮海中路小学

                                   2016.1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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