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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离校出走、失踪事件应急预案

索引号:-0807-2020-020  发布日期:2020-07-12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为了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学生健康、平安地学习、生活,创建平安、卫生、文明、和谐校园,防范学生失踪的事故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处理突发的失踪事故,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分管德育)

  成  员:德育教导   学校青保  教研组长   年级组长   班主任

  2、工作小组
        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分管德育)

  成  员:德育教导   学校青保  教研组长   年级组长   班主任

  3、校应急人员联系电话:(略)

  二、学校学生失踪应急预案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尽快查清学生去向,找回学生,维护学生安全。

  (一)发现学生失踪的人员应当立即向值班主管和学校领导报告。

  (二)学校应当确认学生是否已失踪:

  1班主任应当确认学生不在学校建筑物和校园内;

  2、有同学、教师或门卫人员看见或了解学生已离开学校;

  3、任课教师应当向学生家长、亲友、同学等了解失踪学生去向;

  4、外地学生失踪,班主任了解该学生近日是否有家长、亲友、老同学来校;

  5、学校德育教导应向班主任、学生了解当日是否有外人来校探望过该学生;

  6、班主任应当了解该学生最近在校学习成绩、同学交往、经济负担、社会关系、精神状态或身体感情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

  7、德育教导、青保老师、班主任等分头去学校周边的游戏机房、网吧、舞厅和其他场所查找是否有该学生出现过。

  (三)学校确认学生已失踪,并与学校、家庭、亲友、同学失去联系,应当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报警,请公安部门和社区协助学校寻找该学生;

  2、立即通知家长,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寻找该学生;

  3、立即向教育局报告,由有关部门协调寻找失踪学生工作;

  4、学校领导应当召集会议,通过失踪学生的同班同学、班主任、任课老师、班干部和家长,了解失踪学生的思想和精神状况,出走时可能携带多少钱款,以及可能的去向;应当耐心细致地了解学生去向原因,并做好同学的思想工作,让他们打消顾虑说出实情。

  (四)学校应当成立寻找失踪学生的专门小组,制订寻找计划,组织人员到失踪学生有可能出现的地方去寻找,并保持与警方的联系,应当安排人员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

  (五)失踪学生找到后,学校应立即通知家长,并向公安局和教育局报告。

  三、责任落实与信息反馈

  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校领导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总结教训、分析原因,按事故处理的原则,认真进行整改。

  1、召开现场会议,全体领导组成员和有关部门参加,认真分析事件原因,共同吸取教训;

  2、学校各安全责任部门要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和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方位管理目标,杜绝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再次发生。

  3、学校安全责任部门可根据本预案,进行自查整改工作,建立学校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对预案不断进行完善、充实。

  4、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组织指挥不利,未履行职责而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上报上级部门,追究其相关渎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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