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中路小学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
淮海中路小学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
为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提高餐饮服务质量,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学校应当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师生及家长公开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食品供货单位、经营资质、采购流程、采购品种等信息。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制度。
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管理架构
1、学校食堂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食堂的法人代表,要对食堂管理工作全面负责,统一领导。
2、成立学校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信息公开工作。以校长-吴蓉瑾为组长,副校长-郑斌为副组长(食品安全总监),组员有总务主任、卫生老师-周玥晟(食品安全员)、食堂承包经理、家委会代表等成员组成。
3.学校食堂信息公开小组定期督查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对学校食堂信息公开内容真实性和实效性严格审核把关,确保食堂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4、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的更新与维护工作,按规定时间把公开内容上传到网站及贴校务公开栏。
5、利用家长会、学生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全校师生、家长对学校食堂管理和食堂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准。
二、食堂集中供餐信息公开方式
1、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
2、学校的公告信息栏、显示屏等;
3、家委会、家长会等;
4、采取安装视频摄像头的方式,对视频加工重点区域进行视频监控(明厨亮灶),供师生以及监管部门实施远程监控。
三、信息公开内容
1、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监管动态等级(脸谱)等相关信息;
2、食品原料来源、采购渠道、进货查验记录等信息;
3、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安全管理措施和操作规程;
4、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处理结果;
5、餐饮服务设施设备及卫生状况;
6、集中用餐时间、地点、方式及食品品种;
7、师生对餐饮服务的满意度调查结果;
8、设立“食堂信息公开”投诉电话,自觉接受家长的监督。我校食品安全投诉电话:63282925—821,负责接待人员:周玥晟。
9、对投诉、食品安全事故等处置结果予以公示。
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