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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告

黄浦区阳光学校2022秋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试行稿)

索引号:-05-2022-001  发布日期:2022-11-09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按照《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 (第九版)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的通知》《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2022版)》《关于印发<关于社会面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的通知》等要求,规范做好师生员工核酸(抗原)检测异常和出现异常症状后续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学校秋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分类处置预案。
    一、学校工作机制要求
    (一)建立开学应急工作专班。由校党支部书记、校长负责,由校办主任、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卫生保健教师、心理教师、安全干部等参加,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二)明确相关责任分工,加强与属地教育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部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点医院等联防联控机构沟通联系,对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建立学校、年级、班级三级防控工作网络和“点对点”协作机制,卫生保健老师具体负责网络直报信息,临时留观处置,联系定点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属地疾控部门、教育局体卫科等具体工作。
    (三)明确临时留观区设置情况,公布学校临时留观区地点和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确保师生都能方便找到,设立提醒标识,避免其他人员误入。
    二、学校应急准备
    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制度框架下,健全“一校一策”应急预案和“点对点”联防联控机制,做好应急人员安排、物资储备、隔离场所落实和核酸检测联系协调等工作,同时所有工作人员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做好全程新冠疫苗接种和加强免疫接种,切实做好校园封控的各项准备。
    (一)制定应急预案
    完善学校应急处置预案,并开展多场景实操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疫情,学校主要负责同志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指挥,按照“发现快、响应快、决策快、处置快”的原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最短时间、最快速度遏制疫情传播蔓延。
    (二)摸清人员底数
    认真做好“一人一档”信息台账,分类建档,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行程轨迹、居住点及进出校人员情况,动态掌握在校人员数量,注重加强对离沪师生员工的排摸,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启动应急处置迅速提供相关准确信息。
    (三)充足物资储备
    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储备好数量充足、品种齐全的疫情防控物资(实物储备)。明确学校可能封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如行军床、睡袋、被褥等)的供应渠道和紧急调运通路,确保封控期间生活必需品能及时、足量供应。学校在校内设置临时留观区和临时隔离点。
    三、学校应急处置基本要求
    (一)师生员工在校内期间出现检测异常等情况
    1.如在校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情况时,学校应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立即将异常人员转移至学校临时隔离点,对其进行抗原和核酸单管检测。如抗原检测阴性,学校通知监护人闭环送其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抗原检测阳性或核酸检测异常,学校按要求开展应急处置。
    2.如在校人员出现抗原检测阳性,立即将该人员转移至学校临时隔离点,进行抗原复测(用不同品牌的抗原试剂盒)和核酸单管检测,其密切接触者(由学校根据流调三个“闭环”原则初步排摸密切接触者,可先将同教室、同办公室以及有近距离接触的人员排定作为密切接触者处置)在校内采取静态管控措施,佩戴N95口罩。
    (1)如抗原复测阴性,该人员继续在校内隔离点等待核酸检测结果,其他人员措施不变。
    (2)如异常人员2次抗原复测阴性且单管核酸检测结果也为阴性,疑似情况排除。
    (3)如异常人员2次抗原复测阳性,或核酸单管检测结果为阳性,学校立即进入应急管理状态,应第一时间向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教育局、区防控部门报告,由防控部门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等对异常人员及密切接触者(如同一班级人员等)开展流调、检测及转运、隔离等工作。对于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如家长要求陪同,可申请共同隔离。
    3.如在校人员出现核酸单管或混管检测异常,学校立即进入应急管理状态,立即将异常人员及初步排定的密切接触者转移至学校临时隔离点,其他相关人员在校内采取静态管控措施,同时第一时间向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教育局、区防控部门报告,由防控部门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等开展流调、检测及转运、隔离等追阳工作。
    4.如师生员工进校时核酸结果未出,则安排该人员进入校内临时隔离点,进行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可以进校,学校安排该人员至单独教室,全程佩戴N95口罩开展线上教育教学或线下教学直至核酸检测结果出具。
    (二)师生员工在校外期间出现检测异常等情况
    1.师生员工在校外(居家或公共场所)出现抗原或核酸检测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向学校班主任或部门负责人和所在区防控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做好后续处置。学校立即向所在区防控部门、区教育局报告,同时进入应急管理状态。防控部门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等开展流调、检测及转运、隔离等工作。在校外的密切接触者(如同一班级人员、同一宿舍人员等)原则上不召回,由所在区防控部门落实转运、隔离工作。在校内的密切接触者,由所在区防控部门落实转运、隔离工作。对于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如家长要求陪同,可申请共同隔离。
    2.若有同住家人出现核酸检测异常、密切接触者等情况,师生员工应第一时间向学校班主任或部门负责人和所在区防控部门报告,并由所在区防控部门开展流调、检测及转运、隔离等工作。
    (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治愈出院、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的师生员工
    1.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治愈出院或解除医学观察的师生员工,在“随申码”转绿码后7天,即可申请进校(进校前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且进校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进行正常的学习、教育教学及其他相关工作。
    2.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治愈出院或解除医学观察的师生员工回校后,若出现核酸检测异常,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要求启动追阳和复核工作。对于Ct值<35的,或者40> Ct值≥35且抗原检测阳性者及密切接触者,由所在区防控部门立即转运。若40> Ct值≥35且抗原检测阴性者、且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立即居家隔离进行健康监测。学校对此类学生做好线上教学保障工作。
    密切接触者在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要求完成集中、居家健康监测后可申请返校。
    根据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的要求和形势的变化,应急处置预将进一步细化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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