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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告

黄浦区阳光学校2021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及分类管理要求(试行稿)

索引号:-05-2022-001  发布日期:2022-11-09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聚焦学校发生不同程度的疫情时,在送医就诊、教学活动、信息报送、健康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以及针对区域风险预警等级的相应教育教学活动安排,制定学校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分类处置预案及分类管理要求。
    一、学校工作机制要求
    (一)建立开学应急工作专班。由校党支部书记、校长负责,由校办主任、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卫生保健教师、心理教师、安全干部等参加,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二)建立属地教育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部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点医院等联防联控机构联系方式。形成学校、年级、班级三级防控工作网络,明确学校疫情信息报告人和工作流程,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学校疫情信息分管领导第一时间向教育局报告。卫生保健老师具体负责网络直报信息,临时留观处置,联系定点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属地疾控部门、教育局体卫科等具体工作。
    (三)明确临时留观区设置情况,公布学校临时留观区地点和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确保师生都能方便找到,设立提醒标识,避免其他人员误入。
    二、学校应急处置基本要求
    (一)发热病例处置
    1.非聚集性发热病例
    学校将发热人员及时安置在临时留观区。经观察并复测体温,确实发热的(≥37.3℃),须立即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将其接回就医。发热病例由医疗机构按照规范流程排查诊治。
学校要加强同班级学生健康巡检,及时上报师生发热信息,跟进报送学生就医情况,严格执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完成闭环管理。
    2.聚集性发热病例
    出现聚集性发热病例(即1个班级1天内有3例及以上或连续3天内有6例及以上发热病例),须立即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将其接回就医。发热病例由医疗机构按照规范流程排查诊治。学校将信息同步报送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启动联防联控协同机制。与发热学生保持密切沟通,跟进报送学生的诊疗进展及健康状况。
    学校立即安排同班级其他学生进行临时隔离,并通知家长接回(勿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在发热病例检测报告出具前进行居家隔离观察,在发热病例排除新冠肺炎后,方可恢复线下教育教学。停课期间学校加强全校师生健康巡查,集体活动时应佩戴口罩。班主任及时掌握学生健康情况,有异常及时汇报。
    学校在属地辖区疾控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导下开展消毒、隔离,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做好家校沟通和停课班级的线上教学安排。
    (二)新冠肺炎相关病例的处置
    1.新冠肺炎疑似病例
    学生被诊断为疑似病例,其所在班级立即停课并进行居家隔离观察。疑似病例被排除后,班级方可正常上课与上学。对疑似病例学生情况保持密切追踪,了解其诊疗进展及健康状况并做好心理支持。
    学校应及时将病例信息报告区教育局及属地卫生健康部门,配合属地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排查、管理及校园消杀工作。对疾控机构判定的密切接触者,学校应联系家长配合落实医学观察工作。
    学校启动相关班级的线上教学。同时暂停一切校园聚集性活动,全校师生佩戴口罩。学校采取封闭式管理,加强健康巡检,关闭学校专用教室、图书馆等公共活动区域,严控学生进出校门,停止社会实践等聚集性活动。全校学生保持社交距离,减少活动范围,做好自我健康管理,班主任应及时掌握学生健康情况,有异常及时汇报。以上措施持续直到疑似病例排除。
    2.单个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学生被诊断为确诊病例,病例所在班级以及病例学习、生活所接触的人员停课,并居家隔离观察。
    学校及时将病例信息报告区教育局及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并跟进报送学生的诊疗进展及健康状况,迅速配合属地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排查、管理以及学校的终末消毒等工作。做好密切接触者师生在健康排查期间心理支持。
    学校立即启动相关班级的线上教学,停止线下教育教学活动,全面停止学校所有学生的社会实践等活动。学校采取封闭式管理,全体师生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对在校学生加强健康巡检,开展晨、午间体温检测,减少校内活动范围,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班主任应及时掌握学生健康情况,做好学生家长的沟通工作,有异常及时报告。
    3.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
    聚集性疫情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寝室、一个班级、一个楼栋等)发现2例及以上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且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而感染的可能性。
    出现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全校所有班级停课。学校领导一线指挥、二级部门联动(划定临时隔离区域、消毒、人员移动控制等),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并配合属地疾控机构进行病例及密切接触者和一般接触者的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做好线上教学期间的相关安排及师生心理支持工作。
    教职员工出现相关情况,参照学生处置要求进行相关处理。
    三、区域风险等级下学校分类管理要求
    (一)境内低风险地区
    返校前14天开始自我健康管理。凭有效证件、健康码绿码入校,并需接受体温检测。
    返校后,学校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相关要求进行校园疫情防控管理。严格进行健康巡检、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和传染病申报工作,加强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做好发热处置、师生健康宣教及校园环境卫生等工作。
    (二)境内中高风险地区
    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返沪返校。实施14天严格的集中(居家)健康管理,实行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同住家人有从中高风险地区返沪情况的,相关师生员工应向学校报备,并做好7天自我健康管理。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市)或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人员,实施14天严格的集中(居家)健康管理,实行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来自或途经近14天内从低风险调至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参照执行。
    (三)境内近14天内从中高风险调至低风险地区
    返沪后实施7天集中(居家)健康管理,实行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入校后继续进行7天自我健康管理。
    (四)境外
    境外返沪人员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防控措施。同住家人有从境外返沪情况的,相关师生员工应向学校报备,并做好7天自我健康管理。
    四、按特殊人员分类学校管理要求
    (一)相关病例。本人或同住家人为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的,暂不返校。
    (二)确诊病例。暂不返校,待康复后1个月且核酸检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方可申请返校。
    (三)密切接触者以及密接的密接。按本市相关要求完成隔离健康管理后,需再进行14天集中(居家)健康管理且再次实行核酸检测。
    (四)一般接触者。在完成14天集中(居家)健康管理(自最后一次与相关病例发生接触之日起计算)并实行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根据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的要求和形势的变化,应急处置预案和分类管理要求将进一步细化和调整,加强人员管控、消毒隔离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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