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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收费

2020年上海市金陵中学教育收费一览表

索引号:-0808-2021-002  发布日期:2021-06-02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教育收费公示一览表(初中)
单位(公章):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单位 收费标准(元) 收费依据 备注
一、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1 外籍初中生就读收费 每生每学期 6000 沪教委财〔2007〕8号  
二、 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        
1 校服费 每生每套   沪价费〔2015〕13号  
  ——夏装 每生每套 140 沪价费〔2015〕13号  
  ——秋装 每生每套 240 沪价费〔2015〕13号  
  ——冬装 每生每套 405 沪价费〔2015〕13号  
2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每生每学年 155 沪医保规〔2019〕9号 根据市政府批准的标准执行。
3 餐费 每生每餐 15 沪价费〔2015〕13号 餐费标准为15元,政府补贴1元,实际收取14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1 资助政策:1.对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孤儿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2.对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中的餐费和课外教育活动费。3.对残疾学生,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残疾寄宿生同时免除住宿费以及早餐、午餐和晚餐费。(文件依据:沪教委规〔2020〕4号)
2 除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外的代办服务性收费标准,由学校结合办学实际,按照非营利原则自主制定。
3 义务教育课外活动费由区教育局补贴每生每学期100元。
收费咨询电话: 63304977      1、学校:上海市金陵中学
监督举报电话: 63301069 2、黄浦区教育局63298212
2020年9月1日
教育收费公示一览表(高中)
单位(公章):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单位 收费标准(元) 收费依据 备注
 一、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1 一般高中学费 每生每学期 900 沪价行[2000]119号    沪教委财[2000]28号  
2 外籍高中生就读收费 每生每学期 6000 沪教委财[2007]8号  
二、 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        
(一) 教学服务类        
1 课本和作业本费 每生每学期 220 沪价费〔2015〕13号  
2 课外教育活动费 每生每学期 160 沪价费〔2015〕13号 春秋游、参观社会场馆。
3 卫生保健费 每生每学期 20 沪价费〔2015〕13号  
4 国防教育费 每生每次 按实结算,不超过50元 沪价费〔2015〕13号 指餐费。
5 民防教育费 每生每天 按实结算,不超过50元 沪价费〔2015〕13号 指餐费。按规定的教学计划执行。
6 学农费 每生每天 按实结算,不超过50元 沪价费〔2015〕13号 指餐费。按规定的教学计划执行。  
(二) 代收类        
1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每生每学年 155 沪医保规〔2019〕9号 根据市政府批准的标准执行。
(三) 生活类        
1 校服费 每生每套   沪价费〔2015〕13号  
  ——夏装 每生每套 140 沪价费〔2015〕13号  
  ——秋装 每生每套 240 沪价费〔2015〕13号  
  ——冬装 每生每套 450 沪价费〔2015〕13号  
2 餐费 每生每餐 15 沪价费〔2015〕13号 餐费标准为15元,政府补贴1元,实际收取 14 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1 资助政策:1.对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孤儿、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费、课本和作业本费,并同时发放助学金。2.对残疾学生,免除学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残疾寄宿生同时免除住宿费,并同时发放助学金。2、对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文件依据:沪教委规〔2020〕4号)
2 除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外的代办服务性收费标准,由学校结合办学实际,按照非营利原则自主制定。
收费咨询电话:  63304977     1、学校:上海市金陵中学
监督举报电话: 63301066 2、黄浦区教育局63298212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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