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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凌小学教科研工作管理条例

索引号:-0803-2020-001  发布日期:2020-06-29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新凌小学教科研工作管理条例

为加强我校教育科研与课改实验的组织管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研与实验的科学性和规范化水平,推动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教育科研与课改实验的主要任务是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为指导,用科学的态度和方法系统地分析、研究教育教学规律,总结经验,开展教育科学研究与实验,以利于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第二条 校长室负责制定各个阶段的教育科研计划,解决计划落实过程中的问题,审定校级研究课题的立项与结题验收,进行成果评审和鉴定,决定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的奖励意见。

第三条 教导处负责制定并具体实施课题(专题)研究,对研究过程进行管理和指导,组织学术信息交流,协助调整课题研究,参与对课题(专题)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课题成果验收或评审鉴定,及时总结本校教改经验,编辑教育科研读物,推广普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

第四条 课题(专题)组确定负责人。课题(专题)负责人应是负责该课题(专题)项目的实际主持、指导和参与研究的教师。课题(专题)组负责本课题研究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研究过程中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各研究阶段书面成果小结和结题成果总结上报等。

第五条 课题(专题)研究个人要按照课题(专题)制定的计划实施,定时收集和整理有关课题的资料,及时解决问题,保证实验研究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六条 申报的基本程序:由课题(专题)承担者首先拟出研究方案,在此基础上向教导处提交书面申请,由教导处签注意见后上报校长室审批。若参与校级以上课题研究的可直接向校长室申报,学校审核备案后再逐级向上级申请。

第七条 课题(专题)的选择要求:申报立项的课题(专题),必须是教育科研与教改实验范围内的课题。作为基层教育科研与教改实验的课题选择,应着重研究在教育教学中亟待解决的理论与实际问题,以应用研究和微观研究为主,课题宜小不宜大。

第八条 结题申报。课题(专题)申报人每学期交出以下材料:

1、课题(专题)实施计划(附件1

2、课题(专题)研究每周安排(附件2

3、课题(专题)研究课记载(附件3)(2份)

4、新凌小学新课程课堂教学评价表(附件4)(2份)

5、研究课教学反思(附件5

6、课题(专题)总结(附件6

7、检查情况记载(附件7

第九条 奖励

凡获区级以上课题研究和学校课题(专题)研究获优秀奖的课题承担者,学校给予奖励。

新凌小学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

20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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