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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建设

向明初级中学教师师德规范

索引号:-0806-2020-003  发布日期:2020-10-23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为进一步贯彻市教师职业道德,以加强全体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工作,提高全体教职工的师德规范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特制定本要求:

一、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教育思想端正,教育教学面向全体学生。

二、 认真参加政治学习和学校各项活动,树立世界观、道德观、人生观和高尚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三、 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争做学习型教师。引领教师团队合作,探索创意教学、创意学习。努力掌握现代化的教育方法和教学手段。提高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水平。

四、 加强自身修养,注重职业道德、仪表礼仪、严以律己、为人师表,宽厚待人、团结协作,奋发向上,自觉争当学生的引路人和指导者。

五、 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虚心听取学生建议,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必须义务进行无偿课外补课辅导,不准对所任教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或有偿补课。

六、 关心学生思想品德和心理健康教育,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教育学生遵纪守法,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

七、 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做到不歧视、讽刺、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八、 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共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九、 主动参与教育科研,不断更新教育理念。

热情耐心接待家长,主动家访,经常联系,指导家庭教育,不准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和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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