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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明初级中学学生请假和审批制度

索引号:-0802-2020-002  发布日期:2025-02-24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为了贯彻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确保学生健康和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结合我校的教育、教学实际情况,特制定学生请假和审批制度。

一、请假类型与条件

事假:因学生个人或家庭重要事务,需要暂时离开学校处理,经学校同意可请事假。

病假:学生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需提供医院证明,经学校批准可请病假。

公假:学生因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或代表学校参加校外竞赛、交流等活动,经学校同意可请公假。

二、请假流程与审批

1、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时,家长应至少提前一天向班主任提出请假申请,并在企业微信上填写并递交请假单。请假单需说明请假原因(病假需递交医院诊断书、病假单等截图)、时间、是否在学校吃午餐等情况。如遇突发情况,学生家长应先立即联系班主任说明情况,当天在企业微信上填写并递交请假单。因食堂提前备餐,暂停午餐需要提前三天报备。

2、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三天至一周的,由班主任报年级组长批准。请假一周以上,由年级组上报教导处或主管校长批准。不请假的按旷课处理。学期内病、事假时间累计不得超过上课总时数的三分之一。

3、学生在校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出校门,必须向班主任请假。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联系确认后,在企业微信上填写递交出门单,注明离校原因、离校时间、返校时间等信息。家长到校后,门卫核实表单无误后,学生方可离校。学生必须由家长接回,并严格遵守出门时间及返校时间。

三、注意事项

1、学生和家长应如实提供请假理由或证明材料,未经学校批准擅自不到校或未按时返校,将视情节轻重处理。

2、学生请假期间的课程、作业等,返校后,应及时向任课教师说明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课任务。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为请假学生提供适当的补课帮助。频繁请假可能影响学生的学业评价和综合评价。

3、学生请假期间,家长或监护人应确保学生人身安全,避免前往危险地区或参与危险活动。如遇紧急情况,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求助,并向学校报告。学生在请假期间违反法律法规或学校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上海市向明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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