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回民小学基础教育信息公开 > 师资建设 > 回民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讨论稿)

师资建设

回民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讨论稿)

索引号:-0806-2020-001  发布日期:2020-10-21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为了切实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造就一支师德高尚、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具有示范、辐射、引领作用的骨干教师队伍,积极推进“绿色教师”的专业发展,构建崇本融乐的教学氛围,制定《回民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讨论稿),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教学新秀:40岁以下青年教师

2、骨干教师:在岗全体教师

3、特色教师:骨干教师,作为区级骨干、学科带头人的后备军

二、基本条件:

1、师德高尚。爱校有全局观,团队合作,乐于奉献,关爱学生,教书育人。

2、业精勤学。注重学习,善于思考,理念指导,科研引领,实践有效。

3、优雅自信。语言生动,举止雅致,心态阳光,积极传播正能量。

4、遵纪守规。依法执教,严于自律,示范表率,勇挑重担。

三、具体条件:

1、教学新秀:

1)从教申报学科须3年以上,申报学科须与现任教学科相一致。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学科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比较扎实,能够全面系统地理解所任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育教学理念清新,效果良好。富有创新精神,具有一定的教学风格和教育专长。

4)任职以来在校级及以上各类比赛中获奖。

5积极参加教育科研,撰写1篇教育教学论文、案例或教学反思,能在校园网或校级刊物上发表或获奖。

6)积极、较好地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和任务,家长和主管部门反映良好。

2、骨干教师:

1)从教申报学科须5年以上,申报学科须与现任教学科相一致。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在同等条件下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可优先考虑;

3)学科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比较扎实,能够全面系统地理解所任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学效果好。富有创新精神,具有一定的教学风格和教育专长,在周边学校乃至区有一定的知名度。

4积极参加各类校本培训、教研活动,一学期听课10节以上,有较详细的听课、评课记录。(含网络课等)

5每学期承担1节校级及以上实践课和每学年至少一次论坛交流,

6)积极参加教育科研,撰写1篇教育教学论文、案例或教学反思,能在校园网或校级刊物上发表或获奖。

7)有一定教育教学咨询、答疑能力和培养指导教师的能力。

8)积极、较好地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和任务,家长和主管部门反映良好。

3、特色教师:

1)学年度骨干考核优秀,近三年年度考核或任职期考核有一次优秀。

2)学生喜爱率、家长满意率达90%以上。

3)教学各个环节表现良好,所任学科的优秀率、合格率能保持名列前茅。

4)积极参加各类校本培训、教研活动,一学期听课20节,有较详细的听课、评课记录(含网络评课)。

5)每学期承担2节校级或1节区级及以上公开课、观摩课,举行1-2次讲座。

6)每学年撰写1篇教育教学论文、案例或教学反思,并能在黄浦教育网或区级刊物上发表或获奖。

7)能独立主持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组长或执笔者),其中近三年有1篇论文或案例或课题研究报告在区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

8)积极参加区级骨干教师评选,落选后方能参与申报。

四、评选方法

1、三年一评,与区级同步。业务显著,可连评连任,任期三年。

2、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骨干教师评议小组,评议小组成员由考评小组和各部门行政领导组成。党支部书记担任监督小组组长,组员由工会委员、教师代表等组成。

4骨干教师师德一票否决,若发生违反基本条件、有教育教学事故的情况,骨干教师评议小组有权利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和认识态度以投票表决的形式取消骨干教师称号并终止其所享受的福利待遇。

5、在确定为骨干教师后一学年内,若未完成该学年基本条件规定的各项任务,则取消下一届骨干教职工参评资格。

五、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

2、申报者提交申报表,并上报近三年来的教育教学成果。

3、个人申报材料在校园内及校园网上公示三个工作日。

4、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审核材料,采取投票方式进行综合考评,并公示五个工作日。

5、公示后无异议,学校颁发证书,并报教育局备案。

六、骨干教师职责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尊重学生,依法执教。

2、注重研究教育教学理论、规律和方法,基本掌握现代教育技能,严谨治学,自觉进修,拓展专业知识,更新教育教学观念。

3、有效开展教学工作,承担满工作量的教学任务,教学实绩在一定范围内居领先水平。(任教班级学生的成绩或提升率名列前茅、参加各类教学竞赛获得较好成绩、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得较好成绩等)。

4、积极担任班主任工作或其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包括学校行政管理工作、教科研管理工作、指导学科兴趣小组和社会实践活动工作等),并取得较好成效。

5、主动积极承担各级各类公开课、研究课,每学期至少在校内做二次示范公开课,一次专题讲座或论坛,发挥引领辐射作用。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比武。

6、积极参加校本培训、教研活动,营造合作研究的学习氛围,积极参加课题研究,有独立的课题,并能总结出阶段性研究成果,在校本研修中起引领作用。

7、自觉撰写教育教学案例、论文,每学年至少一篇论文。

8、热情帮助青年教师,指导他们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工作能力、科研水平和实际工作效果,帮助他们成长。

9、热爱学校,顾全大局,有主人翁责任感,能认真坦诚地为提升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积极献策。

七、骨干教师待遇

1、骨干教师享有优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活动的权利。

2、在学校评职、聘任、学习进修、职务晋升和高一级荣誉称号评比时优先推荐。

3、获得各类骨干教师荣誉称号的,每月享受专项津贴,每学期考核后再予以奖励。

教育新秀100/月,骨干教师200/月,特色教师400/

 

八、本方案自通过之日起开始实行,未尽事宜由学校骨干教师评议小组讨论决定,并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关闭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