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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教师安全责任书

索引号:-0806-2020-0001  发布日期:2020-10-02 来源:中华职校

任课教师安全责任书

  落实学校层级“谁主管谁负责”安全管理原则,以“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为目标,特制定此项安全防范责任书,望能共同遵守执行。

任课教师对本堂课教学中学生安全直接负责。

1.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特别是要认真落实体育课、电脑课、实训课等强实践性课的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贯彻《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挖掘本学科教材中有关安全教育的内容,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普及和培养学生抵御自然灾害的知识和能力。

3.要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如对体弱学生),出现异常要及时报告教导处,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好各种异常偶发事件;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沟通。

4.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不得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对必须外出进行校外教学的课,要事先报告学校,经批准后,方可外出;未经允许,不得外出。

6.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班级工作的安全规定。

7.万一出现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进行有效的救护。

8.到专用教室上课,须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

9.在校园内一旦发生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立即启动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切操作程序按照学校相应的应急预案操作流程实施,以维护学生安全为己任。

 

教导主任:                     任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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