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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收费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索引号:-0808-2020-001  发布日期:2020-09-30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严密财务手续,维护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监督与管理,确保财务工作有序进行,使财务管理制度不流于形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收费管理制度、采购报销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

1、每学期,财会人员要及时向校长报告各项经费的收入情况,配合校长合理安排、正确制定预算内、外支出计划,做到统收统支,专款专用。

2、必须做到民主理财,不得单立账目,严禁公款私存,学校只能在指定的银行开立账号,不得私自找银行或储蓄所建账存款。

3、严格财经审批手续,所有报销发票应有经手人、验收人或证明人签字,并注明事理,最后由校长审批方可报销。

4、不管是接待还是购置设备,报销票据都必须具有税务监制章的合法发票,必须具备发票的名称、填制发票的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或专用章),大小写必须相符。其发票背面须有经办人和证明人签名或签章,属于固定资产的,必须由财产管理人员签字并办理财务验货入账手续。

5、全校财产物资的申购、调配等均由总务处办理。财产室负责保管、验收,履行领用手续。

6、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法,自觉执行财经纪律,做好财务核算,做到账物相符,帐帐相符。

二、收费管理制度

1、学校每学期的收费标准由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学校严格执行上级的统一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

2、认真使用上海市财政统一监制的事业性收费的专用打印票据。

3、收取的外籍学生随班就读费及时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并按规定缴存财政专户。

三、采购报销管理制度

1、该政府采购的坚持政府统一采购原则。

2、不是政府采购的,重大采购项目应遵循“三重一大”制度执行。

3、学校财务报销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各部门如需购置物品,须提前去总务部门领取并填写申购单,经校长审批同意后,可通知后勤部门采购。

4、所有出差人员,包括外出培训、学习、开会、听课等,须经校长同意或由学校同意。差旅费、伙食费等按“三公经费”标准报销,超支部分自行支付。   

5、凡购物、出差报销的票据必须是由财税部门监制的正规发票。

四、加强财务人员的法规教育

学校财务管理具有政策性强的特点,财务管理工作必须认真执行财务法规制度,坚持依法办事。因此,学校应加强对财务人员进行思想和法制教育,经常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参加各级培训学习,增强法制观念,使财务人员遵守财务制度,履行职责,接受监督,严于律己,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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