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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上海市大同中学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索引号:-1101-2020-001  发布日期:2020-09-29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宿舍是学生生活的场所,是培养学生优良的生活作风,文明习惯和自我管理能力的又一课堂。科学地实施寄宿管理是学校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为确保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优质高效,特制订如下各项条例:

一、宿舍纪律条例(八款)

1、  严禁遵守作息时间,早6:00起床,晚上22:00准时熄灯就寝,熄灯铃响后不串门,不听收音机,不讲话,保持安静。(在22:00熄灯前寝室门不能锁上,方便老师点名。)

2、  上课期间,学生不得进入宿舍;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持班主任证明,得到宿管老师同意后方可进入。

3、  晚自习结束后,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回宿舍;生活老师每晚就寝前点名,如有缺席,迅速查核请假名单。

4、  宿舍区内(含宿舍区空地)禁止各种球类活动;不得在宿舍内下棋、打扑克、玩游戏机等。

5、  走出宿舍,必须衣冠整齐,不准穿睡衣睡裤和拖鞋。

6、  违反宿舍纪律条例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由宿管管理老师、班主任、年级组长或学校有关部门逐级给以批评教育;严重违纪者给予停宿处理甚至纪律处分。

7、  新宿舍电梯只供开学来校和放假回家时搬东西使用,平时上下层一律不得使用。

8、  住宿同学(含外省市学生)在上海必须要有监护人,便于平时联系,否则我校不提供住宿。

二、卫生条例(七款)

1、  每间宿舍都要拟订宿舍卫生公约和卫生值日表,每天做好宿舍内外保洁工作。宿舍、走廊、楼道都要做到“五无”既无纸屑、无果壳、无痰迹、无水迹、无球印。

2、  值日生每天定时清扫宿舍,每月全室学生进行一次大扫除。

3、  要自觉养成文明行为,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得向窗外、走廊、过道泼水或乱丢果皮纸屑,不得往下水道内倒杂物,手纸须丢进纸篓。

4、  不准在宿舍内用膳;不得在房间里洗脸、漱口、洗衣服;室衣服不准晾在宿舍内;宿舍内垃圾用袋装,由值日生及时清理,不得堆放在走廊或门后;各种瓶罐不准堆积在宿舍内。

5、  维护盥洗室清洁卫生;保持厕所清洁,做到便后及时冲水,并做到每天有值日冲洗。

6、  切实搞好个人卫生和内务,确保宿舍清洁、整齐。

7、  执行宿舍卫生检查和评比的制度,对不遵守卫生条例或不认真完成卫生工作的宿舍或学生,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并要求其整改;情节严重者给予停宿处理。

三、内务整理条例(五款)

1、  学生起床后,必须整理床铺,统一叠放。

2、  每天保持自己的书架、写字台的干净,整洁,做到无污迹,无积灰;无杂物;书包,书籍、茶杯以及小装饰品等物按统一要求放置。

3、  衣橱内保持清洁,脏衣服及时清洗。

4、  更衣时须拉好窗帘,注意文明礼仪。

5、  新入住寄宿生学校一律不提供床上用品和生活用品。

四、公物使用保管条例(四款)

1、  爱护宿舍公共财物和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涂划,不得随便动宿位,不得任意搬动室内固定物件。

2、  节约用水,用水后关紧水龙头。

3、  节约用电,宿舍室内无人时要随手关灯;不准在宿舍内使用任何私人电器,包括拖线板、电脑、电吹风、电热毯、充电器带灯等,一旦发现,后果自负,(电吹风和微波炉统一放在男生宿舍每个楼层,女生宿舍放在二楼209室,四楼409室,六楼609室)

4、  如有违反公物使用保管条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或罚款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停宿或退宿处理甚至纪律处分。

五、生活条例(六款)

1、  要弘扬正气,树立集团队观念,团结友爱,相互帮助,使宿舍成为文明和谐的温馨之家。

2、  不得随意翻阅别人的被褥和书包,禁止说脏话或无端争执,严禁不健康物品流入宿舍,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  男、女寄宿生,彼此不随意串门,有事必须通过管理老师。

4、  晚自修及课间不得逗留在宿舍里,患病学生须持卫生室证明,经值班老师批准后方可留在宿舍休息。

5、  寄宿学生上课期间生病,不得滞留宿舍,应及时去卫生室,由卫生老师处理并通知班主任和家长:因病回家的寄宿生病愈返校时,须持病历卡于白天7:40-16:00期间到学校卫生室复检,得到卫生老师允许后方可进宿舍,晚上一律不得回宿:同宿舍同学要互相关心,发现同学有病或出现特殊情况,要立即报告管理老师,以便及时处理。

6、  患有传染病、精神病和各种慢性疾病患者,不得住校。

六、安全治安条例(五款)

1、  学生一律不准留客住宿,家长不能随意进入学生宿舍内:只有开学第一次来校方可进门。有特殊情况报告老师,按规定处理。

2、  宿舍钥匙限本人使用,不转借他人,离开宿舍,随身带钥匙,随手关门:钥匙遗失必须报告宿舍管理老师:如不准备住校,提出申请后把钥匙交给生活老师。

3、  贵重物品不得携带宿舍,防止失窃;如有违纪,后果自负。

4、  宿舍内严禁火种,严防火灾,不得使用私自带入宿舍的电器及蚊香等。

5、  使用空调必须由管理老师统一管理,开启由标准(开暖气时气温不高于5℃、开冷气时气温不低于30℃),有违者追究责任。

七、请假条例(三款)

1、  周日晚上必须在8:30前返校。

2、  寄宿生在校期间,一律不得随意回家,如要请事假或病假,须由家长向班主任请假,请假学生凭班主任签字的书面假条向宿管老师请假,得到宿管老师获准后方可离校,凡有违反上述条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甚至停宿处理。

寄宿生一旦受到停宿处理,由学校通知家长带回;如果想要恢复住宿,须持观察一段时间后受到停宿处理的学生根据自己的表现,重新提出申请,并得到班主任和学校管理部门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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