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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附属黄浦实验中学班级微信公约

索引号:-0805-2020-021  发布日期:2020-07-14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1、班级微信群由班主任建群,及时调整群成员,不随意加人、减人。

2、群内称呼建议一律使用本人名字。

3、群成员及时关注群通知,对标注需要回复的内容及时回复;避免在群里讨论个性化问题,有问题个别私聊;不随便刷屏,以免影响教师的统计工作。

4、班级微信群主要用于家校沟通,信息传递,表彰亮点,传播正能量。工作关系群中不聊私事,不讲与主题无关的闲话。  

5、群内严禁发布任何危害国家利益的言论,禁止涉及黄赌毒等敏感话题。

6、群内不得发布商业广告等与学校、班级、学生无关的信息和内容。

7、群内教师发布的通知、作业等信息要语言规范,表达清晰,讲究时效,

8、群内教师发布的学生信息应以发扬亮点为主,真实反映学生在校的表现。

9、孩子的个别问题,不在群里发布和讨论。由教师和家长采用其他方式沟通。

10、如有成员发表不当言论的行为出现,群主将予以提醒,并有权将其内容删除让我们共同遵守公约,创建一个积极、文明的班级微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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