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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建设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黄浦实验中学教师学法制度

索引号:-0806-2020-006  发布日期:2020-07-14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的普及和实施工作,深入学习教育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提高学校教师法制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养成守法习惯,推进学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我们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坚持以启动“法治教育”建设为统领,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教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服务水平,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我校教师学法制度:

一、认真制定和积极实施教师学法规划,建立完善的管理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做到要求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到位,规划落实。

二、学校党支部负责制定教师全学年的法律法规学习计划,确定其学习内容、步骤、方式。

三、进一步落实法制宣传学习工作,各年组组长要带头学法用法,教师分期分批参加各级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使教师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

四、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把法制教育纳入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并将教师学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依据之一,不断提高教师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

五、法律学习分集中学习与自由学习两种形式,其中以自学为主。所有教师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集体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履行请假手续,并按半天考勤计算。

六、参加集体学习时必须遵守学习纪律,人人建立法律法规学习笔记本,不看与学习无关的书报,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聚精会神,认真做好笔记。

七、学习内容:

1、《教育法》

2、《义务教育法》

3、《教师法》

4、《未成年人保护法》

5、其他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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