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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比乐中学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索引号:-0807-2020-022  发布日期:2020-07-13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2020年度继续执行)

    1、学生在校内或校门口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第一发现的老师应立即通知卫生室及年级组。卫生老师根据伤害情况判断,如伤害情况较重需要去医院治疗的,应立即将其送到就近医院进行救治(费用先由卫生老师垫付),并通知校长室、年级组和政教处,校长室将情况通报教育局和有关部门,年级组老师在初步了解情况后尽快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校长室派人到现场了解、处理事故。

    2、如发生较为严重的意外伤害情况,现场的老师应在第一时间将其送往就近医院救治,同时通知校长室或年级组(费用先由老师垫付)。

    3、出现较重的伤害情况时,年级组和“青保”老师应在第一时间对目击者进行调查并做好笔录,必要时应保护现场。

    4、如果伤害事故因学校设备、设施原因造成,应立即通知总务处进行抢修,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注:如发生教工意外伤害事故,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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