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比乐中学学生离校出走、失踪事件应急预案
(2020年度继续执行)
1、班主任要在第一时间向教导处、政教处汇报学生离校出走、失踪事件的基本情况,再将相关情况报校长室。
2、教导处、政教处在了解基本情况后,立即向分管校领导汇报,由校领导根据情节确定是否和何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3、从学校出走的,班主任要尽快与家长取得联系,通报有关情况。
4、班主任及时在班级和相关学生中调查了解情况,搜集相关信息,青保老师及相关人员要积极配合调查。
5、学校在征得家长同意后,必要时可请警所协助寻找。
6、班主任在学生离校出走、失踪期间每天与家长保持联系,相互沟通,交换信息,并做好记录。
7、一旦有确切消息,班主任要及时通知家长分头去找,随时通报政教处,政教处及时向校领导汇报。
8、离校出走、失踪的学生回校后,先由政教处和青保老师、班主任了解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教育和处理方案,并报校长室。
9、若回校后该生出现情绪和心理异常,学校会同家长共同做好安抚工作,有必要的可在家长陪同下,转介专业机构鉴定评估和治疗。
10、事件处理完后,班主任将整个事件过程形成书面材料交政教处备案。
11、班主任和相关教师、管理人员在处理此类事件中一定要从学生健康成长角度出发,严肃认真负责,严格按预案来处理,处理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