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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比乐中学食堂卫生安全制度

索引号:-0807-2020-003  发布日期:2020-07-13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2020年度继续执行)

    为保证学校全体师生的饮食、饮水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1、使用专职的食堂卫生管理人员。

2、将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和食品卫生岗位责任制上墙,有效的   健康证备查。学校食堂卫生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法规。

3、食堂管理员每天负责检查食堂操作人员健康上岗,发现疑似问题,应立即向学校主管领导汇报,在得到领导同意的基础上,有权制止其上岗。

4、食堂管理员对每天的副食品采购,储藏,加工实行全流程监督,妥善保存当天饭菜的样品48小时备查,食堂操作人员应保证餐具清洗消毒各个环节按规范操作,确保按质按量向师生提供卫生、营养的饭菜。

5、严格执行食品原料进货验收制度,食堂管理员有责任查看当天主要货源的进货证明,加工时间等,并妥善保存书面记录材料,一旦发现疑点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在得到同意后有权拒绝当天进货。

6、确保食堂的整体环境整洁,督促食堂操作人员做好每天食堂清洁卫生打扫,不留死角,并做好“灭四害”工作。

7、学校饮水设施实行专人负责制,操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调离。

 

如遇突发事件,将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迅速汇报请示,为更好的争取时间,在发现有食物中毒现象后,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

2、及时寻找中毒原因,在发现有食物中毒现象后,应及时查找中毒对象所使用过的物品(包括吃过的东西),并及时将物品进行隔离。

3、配合专业人员,做好事后工作,在发现有食物中毒现象后,协助卫生老师,做好抢救中毒者,安抚其他师生等各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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