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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

索引号:-0807-2020-001  发布日期:2020-07-10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

单位名称:上海市裘锦秋实验学校;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新桥路55

法定代表人(或)业主姓名:倪玉琴;电话:63726174

许可证号:JY33101010000927;经营项目:热食、糕点

自查时间:2020581130

检查内容

检查项目

是否符合

未检查

不适用

⒈许可管理

1.1按照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地址、经营业态类别、经营项目加工供应食品。★

 

 

1.2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量化等级公示牌悬挂或摆放醒目处。

 

 

1.3核定的加工经营场所面积、布局流程和使用功能等生产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

 

 

⒉人员管理

2.1按规定配有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未聘用禁聘人员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按规定取得考核合格证。

 

 

2.2建有从业人员培训和健康档案,未安排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上岗。★

 

 

2.3加工经营过程中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符合卫生要求。

 

 

⒊场所环境

3.1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墙壁、天花板、门窗、地面保持清洁,排水通畅。

 

 

3.2消除了老鼠、蟑螂、苍蝇等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3.3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处置符合要求。

 

 

⒋设施设备

4.1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转和使用。

 

 

4.2定期清洗、校验、及时清理清洗保温、冷藏和冷冻等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转和使用。★

 

 

4.3用于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无毒无害,标志或区分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4.4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具设备使用前消毒。★

 

 

⒌采购与储存

5.1按规定索取、留存、整理供货者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和进货票据。★

 

 

5.2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和查验记录,记录保存不少于二年。使用阳光午餐等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统。

 

 

5.3不采购经营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原料。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5.4保持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清洁;未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食品原料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于适宜的温度环境内;定期检查、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5.5贮存散装食品的位置或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及联系方式等。

 

 

⒍加工制作

6.1粗加工水池有标识,植物性和动物性食品分类清洗。

 

 

6.2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

 

 

6.3需要熟制加工食品烧熟煮透;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冷却后及时冷藏。储存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储存温度和时间符合要求。★

 

 

⒎餐具安全

7.1餐饮具按要求清洗、消毒和保洁。★

 

 

⒏食品添加剂

8.1食品添加剂使用符合相关标准,达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备案公示要求。★

 

 

⒐专间操作卫生

9.1洗手消毒设施、空气消毒设施、空调设施、冷藏设施、净水设施等正常运转。专间温度控制在25℃以下。★

 

 

9.2专人加工制作,非专间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专间内未存放非直接入口食品、未经清洗处理的水果蔬菜、杂物等。

 

 

⒑食品留样

10.1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留样设备正常运转。

 

 

⒒食品安全管理

11.1学校建立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

 

 

11.2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11.3按要求在食品加工处理区安装了视频监控。

 

 

11.4落实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

 

 

⒓其他

 

 

 

 

注:1、带★项目为关键项目;2、第12项“其他”指未事先列入表格内容,应根据风险大小计为关键项或一般项。

序号

监督检查不符合项目具体内容

 

 

 

 

 

 

 

 

评价标准

评价结论

关键项目不符合(项)

一般项目不符合(项)

 

良好

0

3

 

一般

0

4-6

 

1

0-3

 

较差

0

7

 

1

4

 

2

任意项

 

检查结果

29项,检查(29)项,不适用(0)项;关键项不符合(0)项,一般项不符合(0)项;结论(划√):(1)良好√、(2)一般、(3)较差

 

 

自查单位(盖章):上海市裘锦秋实验学校

202058


 

黄浦区学生盒饭自查表

单位名称:上海市裘锦秋实验学校;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新桥路55

自查时间:2020581130

检查内容

检查项目

符合

不符合

备注

盒饭到校时间

盒饭11点以后到达学校

 

 

 

盒饭是否有测温记录

 

 

盒饭保存

盒饭有保暖清洁的场地存放

 

 

盒饭下是否有垫仓板

 

 

盒饭安全监测

是否有48小时的留样

 

 

盒饭汤类的分发

盒饭汤类是否由专业人员分发,禁止师生自行分发。专业人员人员须持健康证,并进行晨检、午检有记录。

 

 

盒饭专业资格

盒饭公司是否向学校提供有效期内的学生盒饭专业资质证书,并签订相关有效合同

 

 

盒饭公司人员情况

盒饭公司工作人员是否衣帽整洁,健康状况记录

 

 

盒饭质量

盒饭的荤素搭配是否合理,是否物有所值

 

 

食品安全管理

学校建立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

 

 

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落实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

 

 

 

自查单位(盖章):上海市裘锦秋实验学校

202058

各高中、完中、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将自查表于58日前上报完成,各小学将自查表于520日前上报完成。上报形式:纸质送至校产站(地址:方斜路5157705室),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1040133097@qq.com;联系人:李军;联系电话:13817762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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