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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裘锦秋实验学校预防校园性侵害制度

索引号:-0807-2020-001  发布日期:2020-07-10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上海市裘锦秋实验学校预防校园性侵害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专项督导(飞行)基本指标》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整治工作,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预防校园性侵害事件的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校园性侵害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校园性侵害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机构、职责

 

 

二、防止校园性侵害事件应急组职责

1、决定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2、统一领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确定现场指挥人员,负责应急队伍及物资的调动。

3、向公安、医院、教育局等应急部门报告,并保持密切联系,相关部门人员到达单位后,配合这些部门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4、向单位员工通报事故情况。

5、向上级部门请求救援事项。

6、保护受侵害者的隐私,控制舆论发酵。

 

三、防止校园性侵害事件报告流程图

发现性侵害者(或受害者)

现场紧急救护,发现者应在保证学生安全的情况下,派人通报离学校最近的教师,然后由教师报告校长。,打电话报告
(110、120等)
,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
 


            

 

 


                                                          

报告青保办

                                                                          

 

 


                        现场防护组   疏散引导组      通讯联络组   身心救护组

                        (潘振宇)   (孙磊)         (吕敏)    (陆伟英)

 

                     现场

四、校园性侵害事件处理程序及措施:

1、发现校园性侵害者的应急措施。

如果是教师发现性侵害者正要对学生施暴,此教师应立即上前阻止,并与之周旋,然后巧妙派人报告安全领导小组长。

如果是学生发现了性侵害者正对其他学生施暴,此学生应立即报告与他最近的教师,然后再报告安全领导小组组长。

2、组长接到通知后,迅速赶赴现场,同时拨打“110”(情况危急且不受控制的情况下),通知警察(迅速前往现场阻止),与此同时,安全组长一面迅速召集最近的教师赶赴现场,阻止性侵害者施暴,一面通知现场安全组组长前往现场。

3、各应急组现场救护

现场防护组:组长接到发生校园性侵害消息后,应立即组织本组人员(不必等到人员来齐后)前往现场防止性侵害,本着保护学生安全的原则,力求不受任何伤害,但当歹徒强行施暴时,本组人员可实行正当防卫。

疏散引导组:本小组在组长带领下,迅速赶赴现场,当防护组与性侵害者周旋时,本小组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掩护与性侵害者相近,易受伤害的学生撤离,并实施保护行为,防止性侵害者对更多学生造成伤害。

通讯联络组:本小组在组长带领下,迅速联系相关人员到达现场。①公安局或派出所“110”②学校应急组各组组长③向上级(教育局)报告情况,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身心救护组:本小组人员在组长带领下,接到事故发生的消息后,应立即携带药品到事发现场了解伤员情况,对轻伤员进行简单救治,对重伤员应立即拨打“120”紧急救护,送往医院。心理老师第一时间介入,对受侵害者进行心理疏导。

4、事故调查,善后处理。

学校应急组在110的协助下,应立即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伤员进行救护,并安排家长情绪等。

学校应急组负责协助110调查事故发生经过。

            如属于责任事故,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

5、纪律处分。

凡学校教师,必须积极参加与校园性侵害事件的防护,对学校出现的性侵害事件进行及时处置,对性侵害事件反应迟缓,故意推脱,懈怠而导致校园安全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学校将对该教师严肃处理。

上海市裘锦秋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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