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裘锦秋实验学校大、中、小队干部选举办法(试行稿)
上海市裘锦秋实验学校大、中、小队干部选举办法(试行稿)
一、指导思想:
以少先队改革内容为指导,规范大队委员改选办法,发挥队员民主参与意识,选举出能为少先队服务、有威信、有特长、有代表性的大队干部,形成积极向上的氛围,促进学校少先队工作的自主和长效发展。
二、竞选宗旨: 公开 公平 公正
三、选举细则:
(一)大队干部改选
1、推荐:三、四、五年级各中队推荐大队候选人1名(民主选举,选票须超过中队队员总数的50%方可参加少代会竞选。)
候选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品学兼优,热心少先队工作;能积极、主动为学校、为集体、为队员奉献和服务;
*符合少先队队长标准:一当火车头,样样事情能带头
二当孺子牛,热心服务勤奔走
三当水中鱼,团结队员作朋友
四当智多星,能出点子会创新
五当小火箭,自动向上齐奋进
2、自荐:三、四、五年级各中队可以有队员自荐(每中队至多1名),除满足了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一定的个性特长或过人之处,(民主选举的选票不低于中队总人数额的40%),上报后,由大队委员会统一征询各方意见,经过笔试或面试后共确定2-3名校级自荐候选人名单,参加少代会竞选。
3、说明:
(1)落选的大队候选人将被聘为大队干事,共同参与大队部各项活动;
(2)落选的大队候选人自动成为中队主席。
(二)中、小队干部改选
1、大队委员会产生后,各中、小队进行编队改选,以自荐和他荐的方式,民主选举产生中队委员、小队长;
2、根据班额,25-35人中队可设置中队委员(含中队主席)5名、小队长5名;超过35人中队,中队委员数不变,小队长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至6-7名;低于25人的中队,中队委员数不变,小队每5人一队,按各中队人数配备4-5名小队长。
四、操作流程:请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