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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湾二中心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0807-2020-001  发布日期:2020-09-30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学校是人群密集场所,学校的安全稳定关系到千家万户。为了贯彻落实市教委《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根据国家关于切实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恐怖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安全、有序,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全面提高应对校园伤害事故的能力,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一、工作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市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提到非常重要的工作议程,确实抓紧抓实。加强学校安全排查及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2、 学校校长要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负总责,主管校长(含负责人)要对本校的安全保卫工作负直接责任。

3、对全体师生进行法制教育,加强师生的法制观念。

4、制定安全保卫工作预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进行预先准备。

5、加强门卫安保工作。 要增强门卫力量,落实门卫职责,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坚决杜绝陌生人进入校园。

二、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我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成立卢湾二中心小学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组 长:陈瑾

副组长:钟毅萍

成 员: 尤文菁许影琦 李宏亮

2、工作职责

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要在事故现场指挥救援行动,并及时向公安等相关部门汇报和请求援助,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挥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学生生命安全,维护现场秩序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和主管部门汇报。

(一)、外来暴力侵害事故预案:

1、防范预案:

(1)、加强文明礼貌教育,杜绝师生在外滋事。

(2)、加强门卫保安工作,外来未经允许人员,学校门卫(保安人员)不得放行。

3)、加强外来人员访客登记制度的管理,非本校师生人员进入校内一律填写完整的访客登记单。

2、应急预案:

(1)、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保安人员)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1)、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2)、及时向街道、学校、家庭、教育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3)、注意事故现场保护,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

(4)、妥善处理事故

3、报警程序:

(1)当事人所在学校负责人。

(2)教育局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公安机关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110(电110)

4、处置措施:

(1)接报后,校长、值班教师和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组织人员按照程序打电话向领导报告。

(3)组织领导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到场领导汇报。

(4)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当地卫生所或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5)如是斗殴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场,其余人员驱散。

(6)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7)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且较为严重的,须立即拨打公安“110”。

(二)校园内犯罪分子持刀行凶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集结优势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凶

1、获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报告,并同时拨打110报警。

2、学校领导或任何工作人员立即组织现场人员,不惜一切代价建立警戒线,使犯罪分子无法靠近学生,防止事态扩大。

3、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学校进入全面应急状态,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4、集结优势力量,携带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周旋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

5、尽快把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6、救护受伤学生和其他伤员。

7、实施事件现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学校,维护现场秩序,防范别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

8、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即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三)校园内发现可疑人物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可疑人物

1、在校园内发现形迹可疑,四处游荡,可能作案的可疑人物,在场人员都应当立即向校领导报告。

2、学校保安人员和领导指派人员要立即对此人进行询问,同时把他的行动限制在局部区域内。

3、若此人自述进入校园的目的明显缺乏可信度,无人证、物证可以证明,甚至说话前后矛盾,蛮不讲理,保安人员应当将其带入办公室进行进一步盘问。

4、若有证据表明此人是危险人物或犯罪嫌疑人,应立即打110报警,由警方带走作进一步调查。

5、若可疑人物在盘问时夺路逃跑,单位人员应当将其相貌、身高、衣着及其它特征和逃走方向向警方报告,同时,学校应当做好此人再一次闯入校园作案的思想准备。

6、在整个过程中,学校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7、学校应把事件情况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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