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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卢湾中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索引号:-0807-2020-002  发布日期:2020-07-06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为了科学、有序地做好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防控工作,确保师生身体健康,防止疾病在学校中传播,校领导要求各个年级组和组室,明确防控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建立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控工作小组,并制定了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控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组长:张怡(校长)

副组长:赵燕凌(支部书记)、罗志红(分管校长)

组员:黄玮(副校长)、吴元元(学生发展部)、徐烨(后勤保障部)、吴多来(教学发展部主任)、张芳芳(校办主任)、刘勇(治保主任)、徐彩霞(卫生保健教师)

领导小组制定并指导实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严格按上级部门要求贯彻执行,一旦发生疫情防控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分析研判作出具体部署,并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负责组织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防控工作。

(二)分工职责

     校长、书记是学校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统一思想,把疫情防范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校长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总调度、总指挥、总部署。书记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的总督查。分管校长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部署。

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兼信息指挥组:罗志红、黄玮、张芳芳。职责: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中,对内保证各部门与校领导小组之间的密切沟通,协调各工作组行动,第一时间掌握师生出行和健康状况,对外及时上报各种信息及情况。

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组:徐烨、刘勇。职责: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做好温度计、药品等物资储备,做好校园环境卫生和重点场所的消毒工作。做好校园进出人员管理工作。

医疗救护组:徐彩霞。职责:落实疫情防控相关卫生医疗工作,负责相关疾病预防知识宣传,师生晨检工作以及开学后每日师生健康统计。

学生工作组:吴元元、王春燕、吴静君、各年级组长、班主任。职责:协助各工作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中学生每日动态排摸上报、学生健康状况排摸、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劳动教育、体育运动等相关指导。

教师工作组:黄玮、王轶群。职责:负责教职员工每日动态排摸上报,协助各工作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中老师出现的各种情况。

教学工作组:吴多来、朱靖、吴丹。职责:负责各学科、各年级的教师教学准备工作、教学实施等安排。

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报流程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立即亲临现场指挥,对已到校的疑似人员在第一时间内利用隔离室观察,视情况拨打“120”,送定点医院诊治。第一时间上报区教育局和区疾控中心,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报流程

(注: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可直接报校长室)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一旦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人或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信息报告给本区教育局、区疾控中心;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将传染病信息报告给本区疾控中心同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落实疫情处置和控制措施。

三、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追查、确认

(一)加强对学生和教职员病因登记、追查。

做好学生和教职员工缺课、缺勤原因的追查病因登记。学生或教职工在家中出现流感、风疹、流脑、麻疹等传染性疾病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或痊愈后方可回校上课、上班。

学生或教职工在校内出现传染病症状,应立即戴好防护口罩、手套等,必须第一时间将其单独留置,在隔离区进行等待送医。学生出现传染病症状,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家长无法到校时由卫生教师护送去医院,护送人员要穿好防护服,戴口罩、手套。教职工出现传染病症状,立刻送医并通知其家属,家属不能到校时由工会负责护送去医院,护送人员都要穿好防护服务,戴口罩、手套。假如有可疑流行病学史的患者,应对其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如戴口罩等),做好病例信息的询问和登记,并及时转至校外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或痊愈后方可回校上课、上班。

(二)学校一旦发生流感样病例(发热)、肺炎、水痘、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感染性腹泻、手足口病、猩红热、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急性结膜炎、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传染病或疫情,应遵循分级处置原则,根据传染病应急事件的等级确认、划分进行处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确认、划分:

1)流感样病例(发热):学校在流感最长潜伏期内出现体温≥38℃,并伴有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全校病例为30/1周及以上或5例及以上住院或2例及以上死亡。

2)水痘:全校病例为10/1周及以上。

3)风疹:全校病例为10/1周及以上。

4)流行性腮腺炎:全校病例为10/1周及以上。

5)感染性腹泻:全校病例20/1周及以上或1例死亡。

6)手足口病:全校病例为10/1周及以上。

7)猩红热:全校病例为10/1周及以上。

8)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24小时内腹泻3次或呕吐2次及以上症状,全校20例急性肠胃炎/3天及以上为疑似爆发,20例诺如确诊病例/1周及以上为爆发。

9)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全校病例3/2周。

四、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1.一旦有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学校应在第一时间电话向区教育局、区疾控中心报告发病情况学校领导及时掌握疾病发生情况,落实各项应急预防和控制措施

2. 患者必须得到及时隔离,,严格掌握患者病愈返校的隔离期限

3. 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教室或办公室、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隔离室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以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4. 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

5. 传染病烈性感染,请示区教育局是否实行班级或全校停课。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做到:

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级或所在办公室,暂停学校一切活动。停止校内人员相互往来和与外界往来,等待卫生部门和市教育局的处理意见。如学校领导已隔离,由中层干部等组成临时班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待疫情解除后,校级领导班子开始工作。

2)疫点消毒。对学校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此项消毒可请防疫站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学校密切配合市、区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6.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做好心理抚慰,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7.疫情爆发期间,可采取入校严格检疫措施,包括在家测温上报、入校复测、加强晨检和巡检等措施,暂停专用教室使用,暂停学生走班,教室、办公场所、楼梯、楼道、厕所等按照防疫要求加强消毒,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严格进行操作。

上海市卢湾中学

2020.2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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