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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格致中学困难学生助学金申请管理办法

索引号:-0802-2020-004  发布日期:2020-07-06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进一步加大帮困助学力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保障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我校根据《上海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资助的通知》(沪教委财【2015102号),严格落实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中关于校内资助的有关政策,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一、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总务部门负责贫困生资助工作,并成立由班主任、年级组、学校行政组成的学校资助工作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审核,研究拟定受助学生名单。

二、资助对象:我校正式注册拥有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金额:750/每学期。

资助时间:每学期一次

资助形式:每位贫困生须免费办理高中学生资助卡,助学金统一通过资助卡

发放。

三、   资助条件:

1、    单亲家庭(需提供父母离婚证或一方死亡证)

2、    父母身患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需提供相关证明)

3、    父母月总收入为5000元左右(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

4、    家庭突发变故

四、   资助申报流程

学生在每学期开学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学校依据申请发放《资助申请表》→学生如实填写《资助申请表》,按照学校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   资助审批发放流程

学生申报→上报班主任审核→上报学校资助工作小组审核→上报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审批确认后下达学校→学校根据下达的学生名单实施资助

六、资助档案管理

建立专门档案,由总务部门负责管理,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分类汇总建档。

 

                                        上海市格致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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