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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新资助政策下义务教育学段所需材料明细表

索引号:-1101-2020-001  发布日期:2020-07-03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一、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本市户籍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

1、家长(监护人)应提供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根据新资助政策要求,从本学期起,每学期申请的学生(不论新申请还是已经申请过的)每学期都需要提供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请整本复印。如果学生和家长(监护人)不在同一个户口簿的,请同时提供学生和家长(监护人)的两份户口簿复印件和出生证明复印件。)

2、《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幼儿)资助申请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或者相关政府部门盖章。)(一式一份)(需经乡镇一级或以上部门盖章。村委会、居委会盖章不认。)

3、户籍所在地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或者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一式一份);

孤儿、烈士子女

1、家长(监护人)应提供孤儿证明、烈士证明、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根据新资助政策要求,从本学期起,每学期申请的学生(不论新申请还是已经申请过的)每学期都需要提供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请整本复印。如果学生和家长(监护人)不在同一个户口簿的,请同时提供学生和家长(监护人)的两份户口簿复印件和出生证明复印件。)

2、《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幼儿)资助申请表》(一式一份)

残疾学生

1、家长(监护人)应提供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残疾人证》复印件(一式一份)。(根据新资助政策要求,从本学期起,每学期申请的学生(不论新申请还是已经申请过的)每学期都需要提供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请整本复印。如果学生和家长(监护人)不在同一个户口簿的,请同时提供学生和家长(监护人)的两份户口簿复印件和出生证明复印件。)

2、《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幼儿)资助申请表》(一式一份)(无需去残联盖章);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是指符合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持有《扶贫手册学生。)

1、家长(监护人)应提供《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或者由户籍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扶贫证明(一式一份)

2、《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幼儿)资助申请表》(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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