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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市八初级中学“朱德丰奖学金”管理办法

索引号:-0802-2020-001  发布日期:2020-07-03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规,朱德丰先生子女为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自愿向黄浦区教育基金会捐赠现金三次累计16万元用于设立“朱德丰奖学金”,奖学金设立的目的用于支持上海市市八初级中学奖励品学兼优的同学。(捐赠时间及金额如下:20159月捐赠3万元、20191月捐赠5万元、20219月捐赠8万元)

为规范本奖学金的管理,确保评审过程的公正、公平、公开,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具体《“朱德丰奖学金”管理办法》如下:

一、组织管理

1.领导小组

章健、杨保华、朱雯、王建军、张岚、王福水、黄蔚敏、陈晔、卢懿蕾

2.评审小组

章健、杨保华、朱雯、王建军、张岚、王福水、黄蔚敏、陈晔、卢懿蕾、张清源、沈月红、陈静华、奚莉。(其中年级组长随年级每年作调整)

二、评选对象及表彰时间

每年9-10月,表彰上一学年六-九年级学生。

三、奖项设置和评选标准

1.奖项设置

“品学兼优”奖、“明礼诚信”奖、“志愿奉献”奖、“勤朴之星”

2.评选标准

基本标准:自尊自信,遵纪守法,学习勤奋,综合素质良好。

具体标准:在以下某个或某几个方面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一定的影响力。

“品学兼优”奖:思想品德和学业都很优秀,自觉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及各项校纪校规,学习态度端正,好学多问肯钻研,在集体中能起到示范作用,并乐于帮助周围的同学共同进步。初三年级奖励名额重点向中考取得优异成绩的同学倾斜。

“明礼诚信”奖:举止文明,言行恰当;遵规守纪,为人正直;谦虚自律,大方真诚;注重诚信,言行一致;关注社会,友善邻里。

“志愿奉献”奖:热心集体事务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助人精神,乐于参加校内外各种公益岗位和志愿服务活动,尽职尽责。善于发现并用恰当方式帮助他人,在助人过程中体验快乐,并能长期坚持。

“勤朴之星”奖:品行端正、热爱生活、身心健康、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评定。在某方面有较突出的表现,如:体育、艺术、科技等,积极参加校、市区等各类体育竞赛、艺术比赛、科技比赛等,能发挥自身特长,并能在同学中发挥带头作用,展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四、评审流程

1. 班级推荐,根据评选条件各班原则上推荐1-3名学生候选人;

2. 年级审核,年级组长对候选对象的基本条件,如行为规范、学习情况、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把关。同时,德育处和大队部征求任课教师和学生代表的意见;

3. 校级评定,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召开全体会议,审核候选人材料,并进行打分排序,确定结果后,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4. 举行奖学金颁发仪式,发放奖学金。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上海市市八初级中学校长室所有。

 

 

 

市八初中 校长室、朱德丰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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