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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八初级中学突发事件报告流程

索引号:-0807-2020-004  发布日期:2020-07-03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为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维护我校教育教学稳定局面,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将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及时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      

二、工作原则      

处置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做到早发现、早布置、早处理,尽量把事态平息在萌芽状态。对已发生的校园重特大事故,严格按“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明原因、追究责任、严肃处理,保障校园教学与生活秩序稳定。    

三、适用范围    

发生或可能发生在本校的校园突发事件适用本预案处置。   

校园突发事件包括:发生在校园内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由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具有突发性或难以预见,对师生人身安全造成严重损害、校园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家庭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的各类突发事件。       

(一)安全事故: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建筑物倒塌、交通事故、游泳溺水、户外集体活动发生意外等,致师生重伤、死亡;      

(二)公共卫生事件:群体食物中毒、环境污染中毒、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不明病因等,致师生重伤、死亡;    

(三)社会安全事件:在校师生与市民发生群体纠纷、学生之间较大规模纠纷、非组织的政治性群体聚会或游行、学生各类自杀死亡等原因引发的教职员工集访、教师体罚行为致学生死亡或伤残或病重住院、严重影响校园教学秩序或群众生活秩序的其他突发事件。    

四、校园突发事件级别    

校园突发事件按其影响大小和危害程度划分为一般性、重大、特大三个级别。   

(一)一般性校园突发事件    

在个别校园发生,致师生重伤,或对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学校教学和教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家庭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学校为主可以进行处置,上报局党工委、区政府。   

(二)重大校园突发事件    

在校园发生,致师生伤亡,或对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学校教学和教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家庭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危害,上报有关部门,并由上级政府协调解决,教育局党工委、教育局与学校共同参与处理的校园突发事件。    

(三)特大校园突发事件     

发生师生死亡3人以上,或对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学校教学和教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家庭和社会稳定造成特别重大危害并产生恶劣影响,出现跨学校甚至向社会蔓延扩散的态势,或按有关规定应确定为特大级的紧急情况,需由区教育局党工委、区教育局协调处理解决的,或需报市教委或教育部处置的校园突发事件。    

 五、 校园突发事件信息报告                                                  

(一)发生校园突发事件,所有知情者有义务在知情后的第一时间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及相关人员。

(二)发生校园突发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领导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和漏报。 

(三)对传染病暴发和流行、非法组织政治活动等重大紧急情况,应当坚持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及时有效处理,防止事态蔓延或扩大。 

(四)任何个人都有权向各级党政、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事发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漏报或不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失职行为。 

六、校园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学校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实行校长责任制负总责。   

(一)处置工作环节  

 一是事件发生前,要立足防范,超前工作,掌握主动;二是事件发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质,依法办事,注意方法,及时果断处置;三是事件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反复。   

(二)事件调查与定性    

发生校园突发事件后,学校行政领导必须进入指挥状态,迅速赶赴现场,并对当事人(或目击者)详细问话,尽可能准确了解相关信息、数据并作记录。发生校园突发事件,可以报当地公安部门(或110)、安监、卫生等相关部门协查,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搜集事发(作案)有关材料、人证、物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事发(作案)线索,找出事件发生的原因及保卫(防范)工作的漏洞,根据情况对案件进行定性。    

(三)各类校园突发事件的处置     

1、一般性校园突发事件的处置。事发后,立即启动本校应急预案进行处置,校长立即组织有关应急资源,采取相关措施妥善处理,严防事态扩大,避免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同时请求当地党委、政府及公安、安办、卫生等相关部门协同处理。在事故发生后的1日内,学校应按规定以书面形式将事故的发生、性质、处理情况如实报告上级。    

2、重特大校园突发事件的处置。事发后必须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将简要情况迅速报告区教育局;学校校长要在第一时间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及时采取紧急措施,控制现场动态与发展,并在2小时内传真续报事故详细情况与现场处置情况。    

七、预防和处置保障措施   

(一)层层建立责任制。学校领导对本学校安全负责,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校部门安全负责,各班级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安全负责。   

(二)建立防范长效机制。学校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要立足防患,牢固树立“防患先于处置”的思想,杜绝对校园安全隐患认识不足、长期忽视的麻痹思想,超前工作,掌握主动,建立防范非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发生的长效机制,为校园打造安全屏障。   

(三)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学校应对阶段性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及时布置校务工作,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系统的分工责任。   

(四)建立紧急救援机制。学校必须根据实际,按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应急单位、应急人员、应急资源救援档案库,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各种突发事件的模拟演练,增强和提高师生防范各类突发事件的意识和应对能力,做到有备无患。     

 八、事件调查报告

一般性突发事件,由事发学校为主组织调查,并负责上报调查结果;重特大突发事件,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并负责上报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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