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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实验小学防汛防台预案

索引号:-0807-2020-001  发布日期:2020-07-03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上海市实验小学防汛防台预案

为了有效提高学校整体防汛防台和抗自然灾害风险能力,及时、科学、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汛防台应急处置,切实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和学校财产的安全,保证教育教学的正常有序开展,根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上海市防汛条例》、《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上海市教育系统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专项预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遵循“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方针,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坚持“统一领导,高效应对”的原则,以保障、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目标,认真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队伍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重点做好防台防汛应急队伍演练和学生安全防范与避险逃生宣传教育。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领导小组

组长:杨荣(校长)

副组长:徐进(书记)、徐颖(副校长)、杨妍(副校长)、潘康来(总务主任)

组员:各岗位负责人

2主要职责

全面负责防汛防台的组织、筹划工作;加强对防汛防台工作的研究部署;制订和完善学校防汛防台应急预案,落实各项措施;组织开展防汛防台检查工作,及时处理影响防汛防台安全的有关问题;贯彻执行上级防汛防台命令;遇重大灾情时下达停课、师生和物资转移等命令;负责做好学校抢险自救和灾后处置工作,将学校灾情统计调查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负责做好对师生防灾自救的宣传教育工作;上级部门部署的其他工作。

三、主要防御工作

1、排水防涝:做好校内排水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清理屋顶平台,防止天沟和落水管道阻塞;及时清理下水井、排水管线和校园路面垃圾,确保校内道路排水畅通;低洼易涝区域和地下设施要做好防止雨水倒灌和积水排水准备,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挡水板等措施;

2、防高空坠物:对空调外机等建筑外墙外挂设施、设备进行清查,及时加固;注意校内遮阳棚、墙面突出标志、建筑外贴面的清理整治,及时加固。

四、防汛措施

1、启动程序

学校在接到上级指令或收到台风、暴雨等警报后,应立即通知学校防汛防台工作组,由组长宣布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工作流程

根据上级发布的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动态进入相应的防灾、抢险、救灾阶段。

1)Ⅳ级,蓝色预警阶段

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区防汛指挥部信息沟通,检查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加强值班,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和上级通知,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做好排水防涝准备工作,重点落实校内易积水区域、地下空间等关键部位的防积水和紧急排水措施。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及易倒伏的绿化、植物进行绑扎、加固等。提前进行相关区域的清洁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疏排水准备工作。检查加固各类指示标志,把门窗、棚架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固紧, 妥善安置易受影响的室外物品。做好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2)Ⅲ级,黄色预警阶段

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县防汛指挥部信息沟通,检查各自防汛防台应急处置的准备情况。启动防汛防台会商机制,部署全校防汛防台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水、雨情,并向全校师生及时传达有关台风(暴雨)预报、预警信息,提醒师生员工尽可能减少外出,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对校区开展各项安全检查工作,在暴雨、大风来临前,检查并关好办公楼、餐厅、宿舍等各处门窗,并加强巡视,防止房屋、设备进水;对薄弱地段采取加固措施;检查校区悬挂物是否牢固,对不具备抗大风能力的应加固或拆除,防止被大风刮倒造成人身伤害或损坏设备;检查应急电源、物资是否完好、备齐等。做好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3)Ⅱ级,橙色预警阶段

确保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县防汛指挥部信息畅通,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到岗到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各就各位开展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通报区县防汛防台部门。组织24小时值班,分管领导上岗带班,抓紧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提醒师生员工尽可能不要外出,防止高空坠物伤人。及时传达台风(暴雨)及次生灾害的预报、预警信息,停止一切户外活动。停止室内大型集会,立即疏散人员。加强安全巡查力度,重点巡查防风、防水、防雷、防漏电等准备工作,根据预案相关抢险人员集中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一旦发生校舍进水或排水能力不能满足现场需要,领导有救险能力的教师进行紧急抢险。注重黄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4)Ⅰ级,红色预警阶段

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加强24小时值班,主要领导负责指挥学校防汛防台工作。根据市政府的决定,采取停课或其它专门的保护措施。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已到校的学生,确保学生安全。以班级为单位,由领导小组和各班级负责人负责将在校学生转移至安置地点或通知学生家长接送学生回家。做好抢险物资、机械、食品、生活用水等后勤保障工作。转移易受涝区域物资,遇到人员、物资转移困难时,应立即向上级相关部门请求支援。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静止一段时间,提醒师生员工应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防止强风突然吹袭造成人员伤亡。落实红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5)汛情预警(台风警报)解除阶段

警报解除后,在台风暴雨及次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根据上级指令,宣布应急响应结束。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善后工作,并做好灾情统计和上报工作。若未发生重大灾情,转入正常性工作。

五、保障措施

1、物资器械

为做好防汛防台抢险器械和必需物资的储备保障工作,在每年汛前必须做好所需物资的采购储备工作,对防汛防台物资的管理必须实行专人、专地、专项管理,并实行即补即用制度,非防汛防台抢险所需不得动用。

2、信息报送

灾害性天气期间,学校设立防汛防台指挥室。各工作人员要与学校防汛防台工作组保持联系,及时反馈情况。发现险情等异常情况,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并当机立断,组织应急处理。险情、灾情发生后,在事发后1小时内以口头方式、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送上级主管单位;对有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将基本情况即知即报,核实灾情后续报。防汛防台各个阶段的信息,通过多种渠道及时传递到每位师生。

3、培训和演练

认真参加和积极组织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统一组织的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学生安全防范与避险逃生应急演练。

4、调查与总结

学校针对防汛防台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从防汛防台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

六、注意事项

1、防汛期间根据上级部门规定,实行24小时值班,分管领导上岗带班,抓紧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2、防汛防台期间严禁各班组织学生外出及重大活动。

3、原则上不组织学生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4、遇险情学生在没有家长接送和老师看护下,不得单独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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