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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收费

2019学年教育收费公示一览表

索引号:-0808-2020-001  发布日期:2020-09-28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单位 收费标准(元) 收费依据 备注
 一、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区县重点高中学费 每生每学期 1200 沪价行[2000]119号  沪教委财[2000]28号  
二、 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      
(一) 教学服务类      
1 课本和作业本费 每生每学期 220 沪价费[2015]13号  
2 课外教育活动费 每生每学期 160 沪价费[2015]13号 春秋游、参观社会场馆。
3 卫生保健费 每生每学期 20 沪价费[2015]13号  
4 国防教育费 每生每次 180 沪价费[2015]13号 指餐费。
5 学农费 每生每天 30 沪价费[2015]13号 指餐费。按规定的教学计划执行。
(二) 代收类        
1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每生每学年 130 沪人社规〔2018〕35号 根据市政府批准的标准执行。
2 招考资料费 每生

高一22

高二39 

高三139

沪价费〔2015〕13号 包括:高考指南、高校招生专业录取人数及考分、招生专业目录、高考志愿填报手册、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上海卷)考试手册、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指南、高考英语口试手册、计算器、2B涂卡专用笔。
(三) 生活类        
1 校服费 每生每套 390 沪价费〔2015〕13号  
2 餐费 每生每餐 15 沪价费〔2015〕13号 餐费标准为 15 元,政府补贴1元,实际收取 14 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1 资助政策:1、在籍在读的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和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免除学费、课本和作业本费,同时发放国家助学金(其中残疾学生免住宿费)。2、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平均每生每年1500元国家助学金。(文件依据:沪教委财〔2015〕102号、沪教委财〔2015〕103号)
2 除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外的代办服务性收费标准,由学校结合办学实际,按照非营利原则自主制定。
收费咨询电话:       1、学校: 63780105
监督举报电话:  2、黄浦区教育局63298212
2019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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