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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安全

安全防范责任考核管理办法

索引号:-0807-2020-001  发布日期:2020-09-28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1、每学年初由学校治安责任人与各组室负责人签订综合治理安全防范责任书。

2、每学年保卫部门根据各部门执行情况,提出奖罚意见,交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讨论评估,做出奖罚决定。

3、由保卫部门对各组室责任人执行责任书条款。

4、定期召开安全防范会议,对各组室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加强安全防范的宣传力度。

5、除对组室责任人奖励外,对信息员、要害部门工作人员、有贡献的人员也同时进行奖励。

6、奖励情况由保卫部门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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