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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安全

安全保卫制度

索引号:-0807-2020-001  发布日期:2020-09-28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1、学生进校须佩戴校徽或出示学生证,学生不能擅自带领非本校人员进入学校,非本校人员因故进入学校,必须在传达室填写会客单。国定假日,未经学校保卫部门同意,学生一律不许进校。

2、学生进校后,不能随便离开学校,有特殊原因必须离校的,必须有班主任老师的证明。下午五时(夏季为五时半)为学生离校时间,届时学生一律不能在校逗留,有特殊情况必须留校处理的,须由有关老师的证明。

3、各班应设有专管干部,负责班级(教室)门窗和电器的开关工作。学生离开教室或去其它地方上课,必须关闭教室的门窗和教室里的电器,最后离开教室的学生特别要检查教室的前后门是否上锁。

4、学生来校不应携带金银首饰、手机、影碟机、收录机等贵重物品和大额现金,若带来,发生遗失,后果一律自负。

5、私球不进校,公球不上楼。校内不准踢足球,凡因在校内违规踢球而发生的事故,有肇事者负全部责任,而且要受行政处分。

6、校内若发生失窃事故,应保存现场,及时向班主任老师或学校有关部门报告。校内若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应及时抢救,并向班主任老师或学校有关部门报告,做好目击笔录。校内若发现可疑形迹或有碍安全的设施器物,应立即向班主任老师或有关部门报告。

7、校内严禁打架斗殴,一经发生,后果由肇事者自负,并将受到严厉处分。

8、学生在校外受到不法侵害,应努力将侵害降低到最低程度,并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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