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制度
l、各年级必须严格执行学校的课表运行,任何年级、组室、个人不得私下擅自调动,或随意提前、延后上课,或随意加课、改课。课程调动须征得教学处批准。
2、各教研组必须按时完成教研组工作计划和小结、教学进度表、学生各科成绩统计表、各科考试质量分析表等,并及时上交教学处。
3、凡教研组以上公开的研究课,应正规抄写一份教案送教学处,以备存档。
4、各教研组、备课组的教研、备课活动必须遵照教学处学期规定的活动时间、地点正常进行,并作好活动记录.按时上交教学处。
5、各年级各学科教师(或职员)的各类进修、培训、外出等活动概须从书面通知至教学处办理批准、登记手续,以便全校统筹安排工作。
6、调课:
(l)调课须填写调课通知单,并征得教导主任的同意。
(2)个别调课提前三天;年级调课提前一周通知教务处。
(3)凡需请人代课,必须征得领导同意,及时办好代课手续。如发现私下代课,应严肃批评。
7、学籍管理:
学期结束前请班主任将学籍卡、成绩、品德评语、出缺席情况、奖惩栏目,填写完毕交教务处。
8.印制材料:
(1)印制材料,一律由处主管签发后才能印制。
(2)为保证印刷质量,凡需印刷的材料,字迹要工整、清洁;对潦草、模糊、红笔写的材料.一律拒打。
(3)印制材料的时限,至少要提前两天以上交文印室(需经主任签发后),否则,逾期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