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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级课题管理常规

索引号:-0803-2020-001  发布日期:2020-09-28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1、学校重点课题,区、市级课题,或市级以上课题,由学校教科研室推荐、申报、立项,与区教科研室共同完成课题的论证及整个研究过程中的课题管理工作。

2、校级、组级及个人三级课题,由各组室负责人与校教科研室共同完成申报、立项工作,并对这些课题作全面管理、监督。最后,由学校科研成果评审组作评比。

3、学校教科研室定期召开课题组负责人会议,了解各课题组的研究进展情况,并及时解决课题研究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4、学校责面校科研室统一规划科研经费的使用,做到支出合理,手续规范。

5、学校科研室负责汇总、整理各级课题的申报材料、中期成果、结题论文等文字资料,建立“一题一档”制度。

6、学校科研室和校科研成果评审组负责做好每两年一度的校科研先进个人及有关科研成果(论文、音像制品、多媒体课件、自编教材、自制教具等)的评选、奖励工作。

7、学校每两年组织一次推广优秀课题的研究成果活动,并由校教科研室负责编印一本“论文选”。

8、利用市八校园网推荐、介绍学校各级课题的研究信息与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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