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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市卢湾中学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荐生推荐工作方案

索引号:-0801-2020-001  发布日期:2020-07-01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和落实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本着“规则在先,程序规范,阳光透明”的原则,明确工作要求,规范操作程序,加强过程监督,确保我校的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择优推荐,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二、组织机构

1、成立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怡

副组长:赵燕凌、罗志红、黄玮

组员:吴多来、华晓燕、朱靖、吴元元

  2、成立学校推荐工作小组

      组长:黄玮

      副组长:吴多来、华晓燕

组员:朱靖、吴元元、虞文慧、文全民、陈莹、孙晗、陈怡、胡君

以及家委会代表

三、推荐生标准及条件

(一)推荐生标准及条件

1、推荐生需是符合本市2020年中考报名条件的本校在籍且在读的应届毕业生。(持外国护照并以外籍身份报名的学生不参加推荐和自荐)

2、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均达到“优良”。

3、符合上述1、2条件者,以八、九年级的学习成绩为主要评价依据,兼顾六、七年级的学习成绩,择优推荐。

4、在校期间获得市、区“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先进奖励称号,作为学校优先推荐的重要依据之一。

5、未被推荐的学生可根据自身特长、学业状况和招生学校招生要求,自行向高中招生学校进行自荐。

四、推荐名额

    根据市教委文件精神,2020年我区分配给我校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录取”推荐生名额数为:10人

五、推荐程序及日程安排

4月20日前     成立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工作小组

4月21日       制订学校推荐工作方案并上报

4月22日       向家长宣传学校推荐工作方案的核心内容

4月22日       公示学校推荐工作方案和推荐计划数(5个工作日)

4月26-27日    根据推荐及条件标准,学生自评、互评、班主任推荐,年级组听取意见,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

4月27日       经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学校推荐学生名单

4月27日       学校公示推荐生名单(5个工作日)

4月28日       上报学校推荐名单,区中招办审核

六、监督电话

学校:63019559*8218 赵老师

 

上海市卢湾中学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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