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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敬业中学关于学生心理危机处理流程

索引号:-0802-2020-001  发布日期:2020-07-07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未成年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已引起学校长、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关注。保护未成年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学校对在校未成年学生承担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为此,依据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文件,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发生心理危机事件,学校教职员应按以下操作程序处理:

1. 未成年学生在校发生心理危机事件后,事发现场的师生应立即通知班主任,若发生人身伤害应立即一并通知卫生保健老师。

2. 如发生伤害,由卫生室保健老师同班主任及时将学生送医院诊治,并同时通知学生监护人(家长)。

3. 班主任及时向年级组长汇报,年级组长汇报德育教导,并寻求心理教师专业支持。

4. 教导处上报校长室,同时报备青保教师

1)危机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启动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制定危机干预方案,负责事故妥善处理。

2)心理危机事件发生后,当天向有关部门及青保老师作口头报告,第二天作书面报告。发生重大伤害事故的,应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与青保办作汇报。

5. 班主任、心理教师等有关教师要立即到达现场,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目击者等人的陈述,并做好笔录。必要时与警署做勘查笔录工作。)班主任应于事故发生的第二天填写《敬业中学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处理登记表》,填写事件经过及处理过程,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小组附上相应处理意见,并上报领导小组。

6. 心理教师对学生心理危机予以评估诊断及干预,并积极寻求专业机构支持,如黄浦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黄浦区精神卫生中心等。

7. 若学生为严重心理疾患,及时转介至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并配合辅导。

8. 学生在医院诊治期间,班主任、心理教师和学校领导要关心学生情况,并及时了解可能发生的后果。

9. 学生完成医院治疗后,心理教师继续进行追踪辅导,班主任等随时关心学生情况。

10. 相关人员撰写心理危机处置与干预总结报告,做好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完善此类事件预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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