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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业中学学生日常纪律年级管理条例

索引号:-0802-2020-001  发布日期:2020-07-07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为了切实落实学校有关学生管理制度,给在校学生创造一个浓厚良好的学习氛围,年级就学生日常行为的管理制定如下条例:

1.年级组长、班主任及时了解学生情况,加强与行为有偏差的学生家长的联系,加强这类学生的教育。

2.凡出现以下违纪行为经多次教育无效,1学期共收到3张“违纪单”的同学,年级领导小组讨论,给予年级通报批评。

1)学习规范:无故旷课不交作业、迟到、上课使用手机等。

2)服饰礼仪:发型不符合要求、携带入校、隔墙外卖、未穿校服、佩戴饰品等。

3)不符合《中小学生守则》、《敬业修身》中学生常规的其他行为。

3.凡被给予年级通报批评的同学,在通报批评起半年内取消进入课程实验班的选拔资格、高校的推荐资格、奖学金申请及各级各类评优评先等资格。

 

 

 

上海市敬业中学

2016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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