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大同中学学生意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防止学校意外事故的发生,或者为了在发生学校意外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理,减少事故的危害和损失,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l、应急指挥机构。学校成立应急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校长办公室、学生发展中心、后勤服务中心、体育教研组、卫生室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负责平时对学生的教育指导,预防各类突发事故发生,指挥、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
2、及时报告。每位同学在第一时间发现事故即将发生或一旦发生突发事故时应立即报告校长办公室或德育室,学校老师在第一时间发现事故即将发生或一旦发生突发事故时应立即想办法解决,同时让身边的人报告校长办公室。
3、紧急救援。确认本校范围内发生应急事故的消息后,学校应急事故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进入应急处理工作状态,小组成员应以最快捷的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展开抢险救援行动。如果是学校组织学生在校外开展教育活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须立即成立应急小组,由带队老师任组长,各班班主任负责紧急疏散和处理,其他老师组成医疗救助小组和后勤保障小组,负责现场急救以及善后处理问题;同时,相关带队老师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学校校长室汇报,内容涉及事故时间、地点、简单原因、应急举措等,并随事件进展不断作出情况补报。
4、及时替补。应急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因故缺位时,其余在场人员应替补到位,防止出现指挥中断、秩序混乱的现象。
5、保护现场。应急事故发生后,每位同学和老师都负有严格保护事故现场的责任与义务。因抢救过程中必须移动现场有关物品时,应妥善做好取证、记录、标志等工作。
6、情况通报。应急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及时通过一定途径在适当的范围内向师生或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7、善后处理。应急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依靠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同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并与保险公司等单位取得联系,依法处理、协调赔偿,努力做好稳定工作。
附:应急事故处理流程
1、发现事故隐患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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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事故发生后
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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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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