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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收费

收费公示制度

索引号:-0808-2020-001  发布日期:2020-07-05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1、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增加透明度,学校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2、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告家长书、网站等形式,向学生、家长、教职工和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

3、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

4、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按上级要求制作,开学收费前在醒目处进行公示,同时进行动态管理和长期放置,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

5、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物价局、财政局和教育局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

6、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对相关内容及时进行公示。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卢湾实验小学

2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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