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光彪小学教师课题奖励制度
教育科研在学校的发展和教师的个人成长中具有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教育科研工作,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学校持续发展增添动力,特再次修订本条例:
一、常规工作:
1、学校将传承以往惯例,每两年举行一次“曹光彪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评选活动一般安排在双年举行,暑期前公布评选方法,教师可利用暑期进行准备。9月由学校科研室组织评审。同时评选科研积极分子。
2、学校干部、各级骨干教师应该发挥带头作用,主动承担区级课题或学校重点课题研究。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要积极主动申报或参与各类课题研究,每三年内需有一项完成的课题研究成果。
3、学校鼓励教师加强学习,注重积累,经常撰写教育教学一得、随笔、案例等,为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搭建发表平台。对有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刊登于报刊杂志者予以奖励。
4、学校鼓励并创造条件让教师外出学习交流,开阔视野。
5、不断健全课题申报制度。学校每年上半年3月份申报校级课题,下半年9月申报区级课题。学校组织有关人员对课题进行评议,筛选具有研究价值的课题,进行修改指导,并及时选送申报区级以上课题。
6、科研室要重视课题的过程管理,加强督促和指导:市级课题、区级重点课题由学校协助管理。其他区级课题及校级课题由科研室管理。个人课题根据需要,学校科研室给予一定的指导和帮助。学校科研室会做好有关资料的积累和存档工作。
二、考核工作:
学校将教师参与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情况纳入教师绩效考核指标,量化考评:(以下指标每项2分,共计10分)
1、重视学习,参加区级或区级以上科研培训、成果交流。
2、参与教育科研,能自觉撰写经验总结,参与各级各类论文征文比赛。
3、本年内有教育教学经验在报刊杂志上发表或交流。
4、承担课题研究,认真完成结题工作或有教育研究的论文发表。
5、担任课题组负责人,有成果参与区级以上评审并获奖。
三、经费投入:
学校将在绩效考核中对教育科研投入专项经费,调动教师参与课题研究的积极性。每年在绩效考核教育科研奖励,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
1、奖励教师进行教育科研课题研究,重点奖励重视研究过程,认真结题取得相关成果者。
(1)课题立项奖励:
(2)课题研究过程性奖励:
研究中期,学校对课题进行检查,如进展正常,酌情发给研究经费。
(3)课题完成后,成果按奖项等级给予奖励。
2、两年一次的“曹光彪小学教师论文评选”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奖励。
3、学校对教师在区级以上的期刊杂志上发表研究论文或研究成果者,奖励。
4、学校每年为教师订阅报纸、期刊杂志,购买专业相关书籍等。
5、学校为邀请专家学者来校指导或安排教师外出学习交流提供经费,为教师专业成长搭建舞台,提供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