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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光彪小学学生个人、集体奖励制度

索引号:-0802-2020-001  发布日期:2020-09-29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为了培养“好学会玩,善于合作”的学生群体,激励学生和班队集体奋发上进,特拟定曹光彪小学学生个人、集体奖励制度。

 

一、评选内容:

第一学期:

个人:好苗苗、岗位之星、单项进步奖(一、二年级)

优秀少先队员(长)、岗位之星、单项进步奖(三、四、五年级)、

第二学期

集体:儿童团优秀中队 (一、二年级)

少先队优秀中队、优秀小队(三、四、五年级)

 

二、评选办法:

1、个人评选每学年进行一次,届时每班可推荐候选人的名额为班级人数的5%。各中队委员会按评选条件讨论推荐候选人,填写申报表,最后经校德育室和大队部评定,上报校务委员会给予批复。大队部备案。

2、集体评选每学年进行一次,班级申报、年级组推荐(名额为年级组班级数的40%),填写申报表,最后经校德育室和大队部评定,上报校务委员会给予批复。大队部备案。

三、评选条件:

个人:

1、评选“好苗苗”的要求:

1)认真做到学校一日常规细则。

2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各门学科成绩优良。

3)有较强的自理能力,在集体中起表率作用,能和小伙伴交朋友。

4)积极参加儿童团创新实践活动,能发扬自主自动精神,作好老师的小助手。

5)身心健康,认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具有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学年体育成绩必须良以上。

2、评选“优秀队员(长)”的要求:

1)认真做到学校一日常规细则。

2)有良好的学习习惯,牢固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和能力,各门学科成绩优良。

3)有较强的自理能力,在集体中起表率作用,能和队员交朋友。

4)积极参加少先队创新实践活动,有民主团结作风,以身作则,是非分明。具有自主自动的工作,主动组织与带领队员开展队活动。

5)身心健康,认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具有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学年体育成绩必须良以上。

3、评选“岗位之星”的要求:

1)担任“十大员”工作负责,认真做好工作记录。

2)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得到同伴认可。

4、评选“单项进步奖”的要求:

在学习、品德、纪律等方面有明显进步,得到同学与老师的一致认可。

1)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  2)行为规范、少先队活动等方面

 

集体

1、关于评选儿童团、少先队“优秀中队”的要求:

1)组织好:

班级有积极健康的集体舆论;有团结友爱的伙伴关系(和谐、融洽、温暖),全体成员的主人翁意识和集体荣誉感强(乐观、好学,积极向上,有凝聚力)。

2)工作好:

建立健全各项队工作与活动制度,队干部在集体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中队辅导员认真负责,民主管理。

3)阵地好:

有互助合作的学习氛围。班级小家务和教育阵地健全,每位学生有自己为集体服务的岗位,并能经常发挥作用。班级文化建设富有个性特点。

4)活动好:

有快乐的班队建设,班容整洁、班纪有序,自主自动地开展快乐中、小队活动。能按时完成学校各项工作,参与各项活动。在教育教学活动、大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各级各类评比中获得奖项;为校、区、市赢得荣誉。

4关于评选“优秀小队”的要求:

1、  能创造性地开展少先队“四自”活动(自己的活动自己稿、自己的事情自己管、自己的伙伴自己帮、自己的进步自己争),在提高队员“五自”(自学、自理、自护、自律、自强)能力上有显著成绩。

2、  小队的自动化能在课内外学习、活动,及家庭、社区生活某一方面中有所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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