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申请转学登记细则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上海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沪教委规「2017」3号)文件精神,结合黄浦区区情及相关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对象
居住在黄浦区的本市户籍,并已在非本区就读的适龄在籍在读学生;
非本市户籍,其父(母)在黄浦区居住满一定年限,有合法稳定就业记录,并已在非本市就读的适龄在籍在读学生。
二、申请时限
寒假规定时间段内受理转入申请。小学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入。
三、申请材料
序号 |
所需材料 |
备注 |
居住在黄浦区的本市户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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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学生户口本 |
父(母)持1-4项材料,办理转学申请登记。登记后,如能转学,将由接收学校开学前一天联系父(母)办理相关手续。 父(母)至原就读校领取5-7项材料后,交至接收学校。 |
2 |
学生的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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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转学信息表:有学生姓名、证件号、全国学籍号、在籍状态、年级、班级等信息, 转出校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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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或学生成绩报告单(原非本市学生提供),学校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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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纸质学籍卡(盖有学校公章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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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预防接种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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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健康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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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在黄浦区的非本市户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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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学生及父母的《户口簿》 |
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籍内,或虽在同一户籍,但不能体现亲子关系的,需提供《出生证》或《亲子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必要时还需提供认定抚养关系的证明或文件。 《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在2020年2月17仍需有效。 学生的父母一方为黄浦户籍的,学生居住地址必须与其黄浦区户籍地一致。 3-4项证件,必须在黄浦区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父(母)持1-8项材料,办理转学申请登记。登记后,如能转学,将由接收学校开学前联系父(母)办理相关手续。由父(母)至原就读校领取9-11项材料后,交至接收学校。 |
2 |
父母的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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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学生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非本市学校转出的学生也可提供《居住登记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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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父(母)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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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父(母)2019年2月至2020年2月有累计满6个月的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2月)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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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转学信息表:有学生姓名、证件号、全国学籍号、在籍状态、年级、班级等信息, 转出校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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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学生成绩报告单(学校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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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预防接种卡(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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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健康卡(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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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预防接种卡(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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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学籍卡(盖有学校公章的复印件) |
说明:
需要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父(母)持本人身份证至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或社保分中心),在自助机上打印缴费记录。同时,在自助机上申请密码。在办理申请转学登记现场,受理单位提供可上网电脑,父(母)凭此密码登录相关网站,以供核查。
网址:http://rsj.sh.gov.cn/sbsjb/wzb/226.jsp
四、学年注册
本市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确保所持证件是有效的。
五、申请手续及流程
1、学期结束时,学生父母应先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并由原就读学校开具相关申请材料。
2、学生父母在规定时间段内,前往受理部门填报信息、递交申请材料。所交材料,将在之后审核。审核通过的,进入正式转学流程,考试中心在区内统筹安排。
3、开学前1天,接收学校通知可转入学生父(母)前往接收学校办理转学确认手续,确认后,学生父母回原就读学校领取后续材料,交至接收学校。
4、接收学校在开学后一周内向受理部门申请转学生的学籍号。
六、港澳台地区居民、海外华侨子女及外籍中小学生就读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海外华侨的子女及外籍中小学生在本市就读和收费,按有关规定由受理部门统筹安排。
七、寒假转学日程安排:
即日起接受转学咨询。
1月20-23日、2月10-14日期间受理转学申请登记。最迟不超过开学后5个工作日完成转学手续。
来电来访时间:上午9:00—11:00 下午1:30—3:00
八、受理部门地址及电话
黄浦区教育考试中心:凤阳路152号
转学咨询电话:6327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