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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上师大卢实小“丽园、阳光”少年、苗苗评选标准

索引号:-0802-2020-001  发布日期:2020-06-30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上师大卢实小“丽园、阳光”少年、苗苗评选标准

一.“丽园”少年、“丽园”苗苗评选条件

以下四项评选要求全面参考:

1.个性阳光:积极参加学校“科技节、艺术节、体育节、主题集会”等各项活动,表现出色。在活动中能彰显阳光个性,展现丽园学子风采。

2.文明尚礼: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乐于助人,热心服务,能自觉执行和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智慧创新: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方法正确,各科成绩优良,具有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

4.和谐圆融:积极参加学校及中小队的各项活动,在公益活动、志愿服务中懂得合作分享,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队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评选对象及人数

“丽园”好少年:三至五年级;每班民主推选1名队员

“丽园”好苗苗:一至二年级;每班民主推选1名队员

三、“阳光”少年、“阳光”苗苗评选条件

重点评选要求:

文明尚礼:讲文明,有礼貌,能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能主动做好人好事,在好习惯的养成中有明显进步。

参考评选要求:

1.个性阳光:能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在音、体、美、科技或其他方面有特长,在校级以上比赛中获奖或得到同学公认

2.智慧创新:学习态度端正,通过努力,逐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有一门以上学科成绩得到明显提高。

3.和谐圆融:关心集体,乐于帮助同伴,懂得与同伴分享,能得到大家的认可。

四、评选对象及人数

“阳光”好少年:三至五年级;每班民主推选2名队员

“阳光”好苗苗:一至二年级;每班民主推选2名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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