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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附属黄浦实验小学用水、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0807-2020-002  发布日期:2020-06-29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黄浦实验小学用水、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杜绝安全隐患,强化安全意识,制定如下制度:

1、用水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随时巡查,及时发现问题,杜绝用水安全事故,确保学校用水安全。

2管理人员要定期对学校的供水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管道畅通。若遇管道阻塞,水笼头破损,水管破裂等情况,维修人员要及时维修,排除故障,保证师生饮水、食堂正常用水。若发生紧急情况,不能及时排除故障,造成停水等情况,要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寻找并提供安全可靠的饮用水。

3加强用水管理,经常检查、维修水管、接头、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等浪费现象。

4、对经常用的水、电材料,应有适量储存,以备随时维修使用,保障学校正常用电、用水。

5、对全体教师、学生加强节约用水教育,使之提高节水观念,增强环保意识。

6、经常检查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用电安全。

7、加强用电管理,注意节约用电。下班前将空调机、计算机、投影机、饮水机、照明灯、电扇等电器设备关闭,切断电源,夜班加强巡查。

    8、如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着火、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扑灭火源、疏散人员、报告总务处校长室处理。

9、检查维修电路时,必须注意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操作安全。

10、加强教师、学生用电安全知识教育,使之掌握正确使用电器的方法。发现用电故障,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11、加强对食堂、浴室用气的安全教育,用气安全的岗位责任落实到人。并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2、发现燃气设备故障或损坏应当即关闭气源开关,开窗通风,立即报告总务处联系紧急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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