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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安全

化学实验准备室管理制度

索引号:-0807-2020-001  发布日期:2020-07-10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一、实验室、仪器室必须由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进入并动用仪器、试剂、设备等。

二、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化学试剂,保证实验正常进行。

三、仪器、设备、试剂等入库,要凭单据及时登帐,编号分类存放,做到帐物相符。

四、仪器、试剂等必须分室储藏,化学试剂必须分类存放,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必须专柜存放,双人双锁管理,购买、领用、回收均有记录。

五、药品、试剂存放室要保持通风良好,按标准处理好三废物质。

六、及时做好危险化学品等领用台账的记录和等级,账册实行计算机管理,每学期调整一次,并装订成册,做到帐实相符。

七、化学实验室的一切物品,必须是由于教学工作的需要,才可以借用。凡需要使用实验仪器尽可能在实验室使用。如确实需要借出实验室的须事先填写借条,写明需要借用仪器名称、数量、日期等情况,完善借用手续。借用时,要检查所借物品的完好程度,谁借谁负责。使用后及时归还,归还时必须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对物品进行当面复查完好后,方能离开。

八、实验室仪器在正常使用过程中损坏并且已无法修理的或者仪器设备本身老化已无法使用的应及时报废并填写报废单。报废仪器先经教研组组长审批同意后再上报总务主任批准后报废才生效。实验仪器的报废情况需及时通知学校的财产保管员做好销账工作。

九、对于缺少的实验器材和材料应及时报告并填写请购单由专人购买,购买后及时入账。

十、按实验室联系单要求,及时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实验完毕,做好实验记录和档案资料工作。

十一、保持实验室仪器室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十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下班前关闭水、电、煤开关和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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