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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永昌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索引号:-0807-2020-001  发布日期:2020-07-10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安全工作是学校发展的基础,是师生工作、学习的重要保障,做好学校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为防患于未然,确保人身、财产、设施、设备安全,特制订以下安全工作制度。

一、建立安全工作队伍,形成安全保卫工作网络,确保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1. 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设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落实。

2. 建立以各部门负责人、党团员为主的安全工作队伍,开展日常安全工作和值班工作。

3. 建立突发事件应对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处理通道畅通。

二、制定安全工作制度,如:门卫、危险品、水电管线管理、日常安全防范、节假日值班等制度,并把安全工作列入学校总体工作计划中,确保安全工作有效开展。

三、通过安全责任签约形式,落实安全责任到人。

四、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每学期初或学期中安排一次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完善有关工作,学习安全工作中应知应会知识与要求。

五、每学期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

六、加强定期自查与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民办永昌学校

200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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