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推优制度
一、 指导思想
根据市少工委《关于“优秀少先队员”评选通知》文件精神,启动少先队推优评选工作,在校级优秀队员评选基础上,推选申报市、区优秀队员候选人。
二、 少先队员推优名额分配制度
1.严格按照黄浦区少工委分配我校优秀队员名额数量执行操作
2.推区优秀队员候选人名额,按学校人数比例以及年段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三、优秀队员评选工作程序制度
1.大队部宣传评优工作,下发“评优”推荐表格
2.各中队民主选举1名优秀队员候选人,推选5名少先队员代表
3.开设优秀队员候选人风采展示
4.少先队员代表参与差额投票选举
5.一、二年级家长代表参与监票、唱票,按票数高低依次排列候选人名单。
6.学校公示
7.区级上报
四、优秀队员评选条件制度
(1)思想方面: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乐于助人、热心服务、遵纪守法。自觉执行和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2)学习方面: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方法正确,成绩优异,有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能主动帮助有困难的同学。
(3)工作方面:积极参加学校、中队活动,志愿服务意识强,工作有责任心,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队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手拉手”“假日中小队”“实践活动”中表现出色。积极参与科技节、艺术节、体育节、六一大队主题集会;在中队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特点鲜明。
五、 优秀“少代表”评选条件制度
1.热爱少先队组织,能为学校、少先队工作出谋划策。
2.勤奋学习、尊敬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在队员中有影响力。
3.具有客观公正、谦虚谨慎、乐于奉献等良好的个性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