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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师大卢实小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索引号:-0807-2024-001  发布日期:2024-12-24 来源:黄浦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上师大卢实小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维护学校稳定,保护国家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创建安全校园、文明校园、和谐校园,督促全体教职工承担起安全职责,经研究决定,特制定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1、每学年按要求签订各项校园安全责任书,并照章执行,当月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定为合格等级,按时发放安全管理奖,纳入到年度考核奖励。

2、对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视情节轻重扣发安全管理奖:

⑴、因自身工作失职或失误,造成失火、失窃等安全事故,造成学校、他人财物损失或影响较为恶劣的,扣除直接责任人当月安全管理奖,并视情节轻重扣除学期或学年安全管理奖;

⑵、因自身工作失职或失误,导致学生或他人意外伤害,扣除直接责任人当月安全管理奖,并视情节轻重扣除学期或学年安全管理奖;

⑶、因个人原因未经学校同意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扣除直接责任人当月安全管理奖,并视情节轻重扣除学期或学年安全管理奖;

⑷、违反校园安全责任书所列条目,造成学校、他人财产损失或影响较为恶劣的,扣除直接责任人当月安全管理奖,并视情节轻重扣除学期或学年安全管理奖;

⑸、学校不接收私人快递,违反一次扣除五分之一安全管理奖,直至扣完当月安全管理奖;

⑹、学校实行全面禁烟,违反一次扣除二分之一安全管理奖,直至扣完当月安全管理奖。

 

2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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